【大纪元2024年07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虎航21日一架搭载近180名乘客从高雄起飞的班机,因一名56岁的沈姓旅客在机舱内谎称有带手榴弹,害全机旅客及行李须全部下机重新安检,使班机延误2小时。未料,桃园国际机场22日也有一名7旬老翁,在报到时宣称托运行李中有手榴弹,遭航警带回调查。
虎航21日原定上午9时45分许从高雄飞往日本冲绳的班机,近180名旅客陆续上机后,空姐询问一名沈姓男子是否有在随身行李中携带矿泉水,沈男却回应“没有水,但有手榴弹”,吓得空姐立即报警。
航警局高雄分局指出,接获该班机报案后,经由航空公司评估研判“有飞安疑虑”,警方立即进行航机爆裂物紧急应变处理,除将沈男逮捕带下机查办外,另请旅客及机组人员下机重新安检、安检人员上机执行清舱检查以及托运行李卸下重新安检;事后证实为虚惊一场,原班机延误2小时,其余旅客已于当天11时11分重新登机,班机顺利飞往冲绳。
无独有偶,一名欲搭乘长荣航空飞往中国上海的钟姓老翁,22日上午7时58分许在桃园国际机场第二航厦18号报到柜台报到时,地勤人员向他询问托运行李中有无影响飞安的物品,未料他竟称“我有带手榴弹”,虽后立刻澄清他是在开玩笑;但地勤人员为求慎重,仍依规定通报航警局。
航警局保大二队第一分队分队长苏峯亿表示,警方到场后,发现钟男的托运行李还在报到柜台,因此立即开箱查验,未发现疑似爆裂物或其他影响飞安物品,但仍依涉嫌违反《民用航空法》将他带回调查后送办,同时加强班机旅客手提及托运行李安检。
航警强调,依《民用航空法》第105条规定,未指定犯人向公务员、民用航空事业犯危害飞航安全或设施,或散布危害飞航安全不实讯息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呼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以免引起恐慌影响机场秩序及危害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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