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4年09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立场新闻》母公司、前总编辑钟沛权和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早前被裁定罪成,法官宣称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动意图,包括何桂蓝专访、陈沛敏、区家麟等人撰写的网志文章。案件(26日)下午在区域法院判刑。钟沛权被判监禁21个月,即还需要服刑9个半月;林绍桐的量刑起点为14个月,因患病被法官判处可即时释放刑期。钟沛权得知林的判刑后展露笑容,林的妻子则于旁听席拭泪。
辩方早前表明,两名被告已还押逾300天,希望法庭酌情量刑,令两人可获当庭释放,并透露林的肾功能目前少于三成,担心服刑影响治疗。
官迟到 多国领事到场
26日早上已有数十名市民排队轮候旁听筹号,并有多国领事到场。案件原定下午2时半开庭,但法官郭伟健在约4时40分才步入法庭。
钟沛权和林绍桐由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代表。辩方提到,林绍桐患有“抗嗜中性白血球细胞质抗体血管炎(简称“ANCA”)”,病情虽于2020年稳定,惟林现有严重狼疮性肾炎,其肾功能少于三成,须定期到玛丽医院复诊控制病情,并形容“简单如脱水”亦会令林病情恶化,有洗肾的风险,若须服刑可能会导致生命危险。
辩方并向法庭提交3份医疗报告在内的资料,其中一份由玛丽医院内科部主任撰写,但郭官称“其实成分报告,睇唔明”(其实整份报告,看不懂),指内容全是英文,辩方则回应指,已另觅医生以中文解释报告。另外,余称希望法官考虑林原本获奖学金出国深造,但因本案失去机会。
辩方指出,钟沛权、林绍桐分别已还押349及313日,计及行为良好相等于已服刑15至16个月,称本案控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两人已服大部分刑期。余表示,两人已获保释近两年,如果要他们再度服刑,会造成很大的不公、负担、焦虑。
辩方:与过往煽动案有分别
案中11篇被裁定煽动的文章,早前被法官认为没提出客观基础。辩方认为,11篇文章是两名被告履行新闻工作,采访不同声音而成,与“羊村绘本案”“快必案”有分别。
对于法官裁定《立场新闻》是本土主义,余若薇表示被裁定具煽动意图的涉案文章,没一篇是宣传本土主义,而是受访者或博客的意见。
另外,余若薇提到法官的裁决理由中,提及没证据指除了涉案的17篇文章外,其余99.9%文章不是煽动。余回应举证责任在于控方,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下,无证据证明其余99.9%文章不是煽动。郭官指,已经写下裁决,是对是错均“无得驳回”。
不过,郭官表示曾打算在判刑时,考虑《立场新闻》在2019年中大及理大冲突事件期间,发表对比北爱尔兰及香港情况的文章;但因控方并无以此为检控基础,最终不予考虑。
余若薇并称,钟沛权在国安法后,发现北爱文章及其它钟认为属敏感人物的文章有问题,已即时下架,此应为轻判理由。
到判刑时,郭官引述辩方指,钟沛权下架大量文章,并辞任总编辑离开串谋,适用于《港区国安法》的自动放弃犯罪条款。林绍桐则只与其中一篇涉案煽动文章有关,两人的罪行严重性属较低甚至最低。但是郭官不同意辩方指被告误堕法网,称1938年起,煽动已是罪行,法例并一早提供相关指引,包括传媒工作者可以或不可以发布的内容,并称重点是发布意图。
郭官称以监禁23个月为钟沛权的量刑起点,考虑案件经历多月造成压力,扣减两个月,判21个月,意味他仍然要服刑9个半月。
林绍桐的量刑起点则为14个月监禁,鉴于其病情减3个月。按此,林本须再服刑21天,但法官称因其身体状况,会判处可即时释放的刑期,林即时获释。
林绍桐晚上7时许由法院正门离开,稍作停留让传媒拍摄,未接受访问,便到法院另一边登上私家车离开。其间有人高呼为林绍桐加油,林双手合十点头。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批违反国际人权法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批评法庭的定罪和判刑,违反国际人权法,形容法庭依从本地法律而作出违反《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判决,是“错误及羞耻的决定”。此举亦令人忧虑,《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对《公约》保护人权的本地法律保证,正因为所谓的“国家安全”而被不当削弱。
他们强调,单纯因为批评政府或政府所信奉的政治社会制度而惩罚媒体、出版商或记者,绝不能视为对表达自由的必要限制。媒体理应能够自由地报导及对公共事务提出意见,此举同时亦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Irene Khan月前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最新一份有关全球流亡记者的报告,其中批评港府以《国安法》等法律对付记者,导致记者被监禁、封杀或流亡海外。香港在这份人权报告中被列为反面例子,阐明国家如何利用有关“反恐”“假新闻”或“国家安全”等等相对模糊的法律来调查、起诉和惩罚记者。
香港人权资讯中心重申,当法庭的判决一再乖离人权公约的标准,市民大众和国际社会将无法不对香港法治失去信心。@
责任编辑: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