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老公偷腥 方文琳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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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幼英/台北报导

于冠华昨召开记者会反驳时报周刊报导其于11月23日带美眉上HOTEL的新闻,并决定求偿两千万台币,一度相信媒体报导的方文琳出面力挺老公,眼光泛泪对于冠华说“对不起”﹗

于冠华 带证据警局报案

于冠华一到场就说:“这是台湾演艺圈史上最大的乌龙。”他特别模仿周刊中男子的造型,白帽、白上衣、牛仔裤,还放大周刊拍的照片来检视。

于冠华说:“照片中男子跟我神似,但像的是十年前较瘦的我,我的下巴没他尖,头发比他长,大家可以去调我12月1日录八大‘娱乐百分百’、三立‘封面人物’的照片,头发比我现在还长。”

于冠华也提出不在场证明,请来主妇之店经理于大庆和三名乐手,证明他当时人在主妇之店驻唱,于冠华说:“报导中写我22:12进饭店,待了四十分钟,但我22:10从西门町离开,22:15抵达主妇之店。”

为证明清白,于冠华向中山二分局报案,调阅监视录影带和住客资料,希找出被拍到的那名男子,也请来市议员兼律师黄珊珊帮忙打官司,黄珊珊说:“我们已决定提出民事诉讼,希望时报周刊三天内将所有杂志下架,并求偿两千万,且需在平面、电子媒体上道歉。”

方文琳 泪眼说始末

方文琳也出面力挺老公,她说:“记者问我时,我人真的慌了,全身发抖,且前几天我刚好有看到一张什么华的取车单,我就误以为是华泰,但其实是典华。”

方文琳也为了自己误会老公而觉得很抱歉,“其实我跟女儿一看照片就知道不是他。”所以昨天方文琳也公开跟老公说“对不起”,让于冠华感动的眼眶泛红,他说:“我无话可说,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文琳跟我说对不起。”两人也在媒体面前KISS证明两人情比金坚。

时报周刊的社长兼总编辑张国立则说:“我们尊重他的权利,但做新闻不是做好人,我们只有打官司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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