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官:见了棺材不流泪

--看王亚忱还在撒谎

标签:

【大纪元5月27日讯】(《中国舆论监督网》李新德 )2005年5月19日,阜新华隆公司董事长高文华从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拿到了抚望检刑不诉【2005】第四号不起诉决定书,同时,望花区检察院也通知了王亚忱本人和阜新市公安局。


决定书中对阜新市公安局移交审查起诉认定高文华涉嫌:一、挪用资金罪﹔二、职务侵占罪﹔三、虚假出资罪﹔四、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后认为:阜新市公安局指控的四项罪名均不成立,该决定书最后指出:

上述事实,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察,本院仍然认为阜新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高文华不起诉。


与此同时,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下达了解除高文华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早在2004年,退休高官王亚忱就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虚假出资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向阜新市公安局举报了高文华。

2004年3月2日,阜新市公安局没有办理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指派多名警察在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将高文华抓获。

2005年2月3日,高文华被取保候审,前后被关押长达11个月之久。

但是,在2005年5月20日这天,退休高官王亚忱又以商贸城的文件,无视党纪国法,不顾检察院的结论,公然撒下弥天大谎以达到继续欺骗群众,继续侵占商贸城的目的。


1、高文华是否出资,挪用等问题,检察机关已下达了明确的结论,而王亚忱却以董事会的文件暂停高文华的董事长的职权,并暂停高文华的一切工作,说什么让高文华“偿还欠款,交回股本金”。

请读者注意,王亚忱继续以阜新市公安局所罗列的罪名说什么“业经阜新市公安局侦查无误”,这些早被检察机关否定了的罪名,退休高官仍然用来欺骗读者,我们不禁要问:难道阜新市公安局真是他家开的吗?

2、王亚忱在《华隆公司董事会的声明》中说:“国务院新闻办已令国内全部网站撤除这条不实的文章”,如果读者想验证王亚忱是不是说谎,可以直接上网搜索“退休高官”一词,就会真相大白。

3、通过他的这篇声明,大家可以看出华隆公司董事长高文华到目前为止仍然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大家也不难看出,退休高官王亚忱这不是利用公权力肆无忌惮的明抢豪夺吗?

编者注:这份声明是退休高官王亚忱在中国青年报报道其丑闻后,给当地的媒体刊登的样本,但被媒体拒绝刊登!

欢迎媒体记者采访此案,联系电话:
细河法院刑庭电话:0418-3966075
许宁家属苏雨电话:0418-6883016
曾经采访此案的记者刘万永:13601332953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王亚忱,你不用公开退党
连贪官也要退党 共产党已是众叛亲离
控告“退休高官”阜新恶霸王亚忱
阜新司法机关联手造冤案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