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崇义:“文革”、“六四”和暴力崇拜

冯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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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4日讯】刚过去的“五一六”是毛泽东发动“文革”四十周年,今天则是北京“六四”血案十七周年。国人可以从很多角度来反思这两个事件,而笔者觉得最值得反思的是如何告别这两次事件所体现的暴力崇拜、特别是国家暴力崇拜。

“文革”长达十年之久自始至终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暴力,无论是国家在冠冕堂皇动人心弦的借口下直接使用暴力,还是“伟大领袖”及其追随者们巧妙地“运动群众”施暴,殃及上亿无辜。甚至那些无不正当理由的“造反”,同样是伴随着血雨腥风。“六四”则是国家在毫无道义支撑的条件下使用赤裸裸的暴力屠杀民众,尽管当局也制造了种种无法自圆其说的理由。

更为可悲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党国仍然没有对暴行表示忏悔,仍然使用暴力压制国人对暴力的理性反思。真不知吾国吾民何年何月才能告别野蛮暴力、拥抱现代文明。

笔者同样对毛泽东这位残忍无道祸国殃民的暴君充满义愤,但不能同意将“文革”解释为全是毛泽东为了个人的权欲而发动的一场权力斗争。毛泽东发动“文革”,除了“人欲”,确实还有“天理”的一面。党国官僚当时确实形成了与人民对立的特权阶层(当时称为“走资派”),毛泽东确实不能容忍党国政权变质为“走资派”政权,当时的人民大众确实是要打倒“走资派”。而“文革”的荒唐之处至少有二。

如果说党国官僚是与人民对立的特权阶层,这个特权阶层(“走资派”)的总头子就是毛泽东,以打倒“走资派”为目标的“文革”,首先要打倒的就是毛泽东这个真正的“阎罗王”,岂有由这个“阎罗王”带领人民“造反”的道理?此其一。

其二,要打倒特权阶层,实现和保证人民主权及民众的平等权利,必要的前提条件是建立人民能够定期选举政府的民主宪政,像“文革”那样在一党专政的条件下“不断加强无产阶级专政”,将最基本的人权和财产权都作为“资产阶级法权”彻底砸烂,大大小小的独裁者和国家专政机关都无法无天,人人自危、朝不保夕,哪还有人民的权利可言?(一党专政体制的祖师爷列宁给“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经典定义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

其实,在“天理”的支撑下理直气壮地使用暴力,更为恐怖和可怕。杀人越货本来是十恶不赦罪行,但在罩上“革命”的神圣光环后便变得肆无忌惮。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那场“革命”,将作为中国几千年文明载体的士绅阶层给灭了,将中国近代通关以后培养起来的资本家阶级也给灭了,直到“改革开放”时代,又才回过头来“弘扬传统文化”、重新“培养企业家”。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但是,“革命”(要人性命)在国人的心目中曾经是多么的神圣(在部分国人的心目中依旧神圣)。斯大林的“革命”、毛泽东的“革命”、波尔布特的“革命”,都是沿着“暴力革命”和“阶级专政”的道路,企图用无数死难者的白骨堆起“共产主义天堂”。毛泽东发动的“文革”,得到那么多“革命群众”的热烈响应,也足以证明在暴力崇拜这一历史心结上多数国人与毛泽东这一暴君达成高度的一致。

现在人们都知道小孩子看暴力影视片会产生暴力倾向,“共和国的一代”在少年时代所看的全都是讴歌“革命”的暴力影片,在课堂上所受的全都是讴歌暴力的“革命传统”教育,其非凡的暴力倾向可想而知。

同样是一党专政,右翼极权主义(法西斯统治)因为没有“天理”的光环而使用赤裸裸的暴力,很快就寿终正寝了;左翼极权主义因为带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伸张正义等等“天理”的光环,使暴力“合理化”的借口要多得多,对人的迷惑和毒害要深得多,动员的范围要广的多,因而寿命也要长得多。然而,这些光环无论如何耀眼,都只不过变换花样用新的借口来延续古来崇拜暴力的野蛮传统。

现代人学会了用法律手段来文明地解决分歧。使用暴力解决利益分配、政治纷争和信仰冲突,是典型的前现代野蛮行为。“六四”的时候,人民觉醒了,党也分裂了,“文革”的惨重代价和“改革开放”的信息流通终于带来了一点进步。中共总书记赵紫阳终于“闻道”,打破对暴力的迷信,坚决反对以暴力镇压和平请愿的民众,义正词严地提出“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从此与正统的马列意识形态彻底决裂,告别前现代而进入现代。

从这个意义上说,赵紫阳确实是分裂党,因为他与传统意义上的共产党分道扬镳,以现代人的文明与中共的野蛮划清了界限。他当时没有利用民心和部分将军们的支持,扯起“赵”字大旗来与邓小平分庭抗礼,形成两军对垒的局面决一胜负,从江湖争战和权谋的角度说确实不够谋略、不够气魄、不够雄壮。但他坚守他刚刚确立起来的“民主与法制”这一底线,含着眼泪告别政坛,静观时变。尽管时运不济、饮恨终生而不再有机会,他走出野蛮而登入文明之堂,虽败犹胜。

毛氏中共当年背叛马列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信条,在马列主义所定义的“经济基础”连影子也没有的时候急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最根本的目的是找到可以拿上台面的借口建立共产党的一党专政并实现对全社会的控制。曾服侍毛氏左右、“一日无君就惶惶然”的中共左王胡乔木在一九七九年帮邓小平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最根本的目的也是维持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暴力统治。不必否认中共党内及国人之中仍有一些人真诚地向往社会主义。但是,共产党“社会主义”最核心的内容则是一党专政,当左王及各色利禄之徒唱着“社会主义”高调的时候,只不过是打着维护“社会主义”的旗号来维护一党专政和等级特权。

当今胡温提出“以人为本”,比起当年中共当局以“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罪名清洗王若水等人,无疑是巨大的进步。但是,胡温不至于不会意识到“以人为本”与一党专政之间的尖锐矛盾。一党专政不是“以人为本”,它有其自身的内在逻辑,是“以暴力为本”,动辄“以人为专政对像”。要“以人为本” ,就必须彻底变革一党专政的制度,彻底废除任何政党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以便能够“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戈尔巴乔夫等共产党改革派的先驱们从提出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思路开始,终于步走出了民主宪政、以人为本的新局。不知胡温等人是否真有这份心思和魄力。

更为可喜的是,中国社会终于有了一批面对国家强权以和平手段争取宪政的自由主义圣徒。是的,“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讲不清也要讲,总不能让秀才也变成蛮不讲理的大兵。是的,很有可能“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十年不成就造反十一年,决不能半途又转向以暴易暴。既然我们坚信民主宪政是时代潮流、世界大势和人心所向,有理由期待胜利属于坚韧不拔、奋斗不息的自由主义圣徒。@

2006年6月4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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