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华:今日中国的“非正常死亡”

——人们哪,请关注研究“另一种大屠杀”

樊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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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6日讯】

政治若沦为权痞集团的工具,就必定要侵害民众的生命、健康、财富。

《现代快报》2004年9月间有报导:《因家贫失学导致惨剧发生 南京六岁女童上吊身亡》。报导说,小洁已经是这个家第6个夭折的孩子了。父亲老陶已经在南京生活20多年了,日子越过越苦,沦落到“靠妻子捡破烂、自己挖野菜”维持生计。6岁的孩子小洁是这样自杀的:爬到洗衣机上,把一条大毛巾抛到晾衣铁丝上,打了一个结,把头伸了进去……这种自杀的本领应当不是一次能够学会的。玩伴告诉记者,小洁很喜欢上学,经常爬到洗衣机上朝隔壁幼稚园看,跟着学校里的孩子一起唱歌。但是,因为交不起赞助费……

2006年初春,一个乞丐在南京三牌楼毙命路旁。这是一位著名的乞丐了,40多岁,在三牌楼这地方行乞多年了,许多人都认识他。有人说,他可能是得了什么急病死的,说他死前弯曲成一团,两手按在胸腹位,有些痛苦地呻吟着。按照例如钟南山院士最近的愤激说法——我理解他在市中心、家门口,光天化日之下遭劫剪路贼后的心情。差不多十年之前我就给广州市委政府写过信,将我从火车上听到的广州火车站猖獗的犯罪活动作了反映,没有得到任何回音,几年后才看到《南方周末》报的相关报导——这位元乞丐无疑是众多流浪者中的一个,应当受到比劳教、劳改更残忍的收容遣送了。但是,我敢肯定,这位乞丐给南京带来的不安全与南京给他的温暖同样少;我更肯定,多年风餐露宿、地床天被,绝非出于其本能,不是的,游玩是人的本能,但饥寒交迫中的流浪绝非人的本能,连动物都不会有这样的本能;我还要肯定的是,如果安徽地方能给这位乞丐提供基本的温饱保障,他宁肯在油菜花丛中追逐蝴蝶,倚着结实的土墙根懒洋洋地晒太阳,也不愿意外出流浪。就不再把流浪乞讨人员当着潜在的罪犯,不再任意虐待掠夺剥削流浪乞讨者而言,救助站确实已大不同于收容遣送站,但就只是把流浪乞讨人员送回原籍,并没有给其有效的生活保障来说,事情的糟糕局面还是老样子。这就难免流浪乞讨者的冻馁,以至“非正常死亡”。

“非正常死亡”的中国含义

“非正常死亡”的中国含义,简单说就是“饿死在粮囤旁”。不是没有粮食,而是粮食是国库的,国家不给穷人粮食,见死不救。这是发生在1959~1961年的事情。1970年代末学界多采用官方默认的说法,饿死了两千多万人。随着研究的深入,例如近年四川真相的披露,学界倾向于认为四千万是更接近真相的数字。

为什么国家见死不救?因为毛泽东们发动大跃进运动,地方领导为了表现政治忠诚,虚报浮夸粮食多到吃不下。现在像钟南山们不希望看到“盲流”,那时候是村村严防外出讨饭,生怕浮夸露馅,就像现在为了上面觉得安定到处截访一样,那时候拦截到乞丐往死里打是家常便饭。这就有了“非正常死亡”的第二层中国含义——“死于专政”。结合二者做概括的表述就是:“不顾老百姓死活的专政致人死命。”

扩展开来,人们直到现在为止也没有能够将“中国非正常死亡”的方方面面,彻底研究清楚。军队杀害人民、员警打死人民,是最容易指认的,这在认知上与共产党最忌讳说军警镇压人民,是两回事。复杂一点的例如与当年红卫兵打死人极为相似的(受到权力的默许与怂恿),“黑心老板”压榨死人,算不算“专政杀人”?更复杂一点的例如医疗事故、假药致人死命、环境污染致人死命、教育产业化或者乱收费致缴不起钱的父母学生自杀、野蛮拆迁、权痞圈地致人死命,等等,这些算不算“专政杀人”?最为复杂的是很多的积郁成疾、抑郁而终和众多的过劳死,是不是“专政杀人”?这里面有很多政治与非政治、社会与心理、心理与生理的环节转化,需要综合利用现代学科手段,一一加以调查、揭示、辨认、解读。人们研究清楚了吗?远远没有。

是的,人们还没有真正弄清南京三牌楼的安徽乞丐,是死于饥饿、寒冷,或者肮脏、疾病,或者专制政治的冷酷无情!但人们知道他本不该这样死去,他的死是非正常的。 人们将终于天年或不治之症视为正常死亡,而将自杀、车祸、医疗事故、矿难等视为意外死亡。在意外死亡中,哪些属于社会政治制度的致因呢?很复杂,尤其自杀与社会政治制度的关联最难弄清。

中国已经成为自杀率居世界前列的国家,自杀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1999年是14万人,2000年是20万人,2004年是28万,自杀未遂者更超过百万人。值得注意的是自杀已成为中国15~24岁年龄组的第一死因。相关的现象是中国高等学校中的自杀也逐年增长。据杨东平教授、陈学飞教授等学者完成的《200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中,由中央电视台的何永振先生撰写的《大学生自杀现象透视》调查报告所述,2005年仅媒体报导的中国内地大学生自杀事件有116起,其中83人死亡,33人存活。2004年这一数据则是68起,48人死亡;而2002年是27起,19人死亡。2001年至2005年,据从媒体报导中搜索到的不完全资料,各地共报导281名大学生自杀,其中209人死亡,72人存活,自杀死亡率为74.4%。2001-2005年间,无论是专科、本科、硕士、博士,自杀人数均随年级而增长,也就是说,毕业年级都是自杀人数最多的年级。青少年自杀的原因呢?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学业压力、就业压力、失恋。熟悉中国教育的人们不难知道,这三大致因都或直接或间接地与中国政治制度及其教育的落后相关。

国际学术界公认:在欧美发达社会,自杀多与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酗酒有关。而发达国家的自杀人数只占世界自杀人数的不到20%。据专家研究,中国农村的自杀率高于城市,显然与共产党长期对农民的歧视政策造成的,农民在医疗、教育、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无分享状况相关。人们从电视报导的有限的城市自杀案例中也不难看到,中国的自杀致因很少与抑郁症有关,几乎与精神分裂症、酗酒无关。贪官们的自杀不去说了,老百姓的自杀基本上都与各种生存压力相关,例如付不起医疗费、学费,住房困难、失业压力和各种因为贫困(政府保障的缺位)所导致的家庭冲突。等等。即便是抑郁症,也与中国85%的人处于亚健康状态,这样的一个沉闷苦闷的奴隶主义大国国情,有着内在的关联。当代医学公认“不良情绪者易患癌症”(中国著名作家邵燕祥于20世纪末宣布不再写批判黑暗的文字,很可能就是出于健康上的考虑),不需要科学就能知道:例如野蛮拆迁中被毒打的民众将生活在恐怖的阴影中。

“非正常死亡”知多少

“非正常死亡”是多么笼统模糊的字眼!当年蒋介石为阻止日本军队炸开花园口淹死数十万人;1975年河南板桥水库溃坝事件造成20余万人淹死;今年的中国又有许多人死于一般洪涝。在南京城里的小山包尚有塌方、滑坡,在北京雨下大一点,也会出现齐腰深的积水,能说两广、两湖、云贵、闽赣等地的泥石流、洪水致人死命,不是中国严重疏忽环保的恶果吗?“非正常死亡”不仅是,但的确首先是中国的政治现象。

这几年,中国死于车祸的人年均超过10万,居世界第一,占世界总数的1/5。这个数字与“非正常死亡”相关吗?据报导,2005年学生死于交通事故占到近八成,这固然与行人交通秩序意识薄弱有关,但难道与例如“撞了白撞”的野蛮氛围无关吗?而“撞了白撞”首先是官车(例如接二连三的“宝马事件”)示范出来的。

2005年中国死于工伤的人数是13.6万人,(当然是很不完全的统计)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特别是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3个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农民工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行业无论是公企公办,还是公管私办,农村进城工人都处于实际上的雇佣奴隶地位,不要说共产党根本不允许他们结成独立维权组织,用来作秀的很少几个民工工会也根本不可能做多少好事,政府对工伤工亡后的赔偿、补偿,更很少愿意给予应有的帮助,求助者中极少的幸运者通常只能通过媒体的曝光和艰难的诉讼,而赢得同样难以落实、执行的赔偿、补偿。相反,政府官僚们通常是能糊就糊、能骗就骗、能避则避、能压则压。当遇到难以避让的群体上访,政府总是首先动用员警甚至武警,以“稳定压倒一切”、“发展才是硬道理”等邪恶理由加以弹压。由此,例如矿难不断,90%以上死于矿难的是孤苦无助的农民工,就丝毫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有作者在谈到为什么英国煤矿多年“零死亡”时说,英国“零死亡”的重要原因是有“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一些民间机构对煤矿的监督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一个公司每年出版一本《英国煤矿指南》,详细描述英国煤矿的现状,还专门把政府负责安全和环境的部门和官员的名字、电话等一一列出,以便公众有效监管”。共产党什么都敢,尤其镇压民众胆大无比,但就是不敢让民众真正获得有效监督的权利,因为那样,意味着一个腐败的政权将会脱胎换骨或者消失。由此,面对一些写满了国耻的数字——2003年全世界产煤约50亿吨,死亡人数8000人左右。中国煤炭产量16.6亿吨占33.2%,而死亡人数6434人占80.4%;2004年,中国共产煤16.6亿吨,占世界33.2%,但是全国的矿难死亡人数达6,027人,占全世界矿难死亡总人数的80%;2005年1月至12月11日,全国共发生煤矿事故近3000起,死亡的煤矿工人数达到5491人;2006年5月份,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长27.8%和11%,其中重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都上升了50%左右……受苦受难的人们毫无办法,只能继续坐以待毙、徒叹奈何。

在中国,不合理用药约占用药者的12%~32%,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住院者约有200多万人,其中每年有19.2万人死于药源性疾病,其数量是传染病死亡人数的10倍。附带说道,每年因用药不当造成聋哑的人数高达80万人。何故?中国的医院借用毛泽东当年的话,是为官僚老爷服务的官医,绝大多数医生眼里根本不把群众患者当人;中国卫生药监管理部门的腐败触目惊心!(请参阅作者《中国药乱》等文)

据2006年6月28日《环球时报》报导:“中国人的工作时间越来越长,过劳死也呈急剧增加趋势。据估算,每年因过劳死去世的人多达60万。中国已成为全球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之一,人均劳动时间已超过日本和韩国。随着加班的‘普及’,年轻人死在办公室的例子屡见不鲜。”中国的过劳死当然主要不在白领、银领、灰领,例如最近媒体披露的华为公司的白领胡新宇。华为这家与官方关系紧密的私营企业,也就是常常能够在中东和非洲“伙伴国家”弄到工程的公司,我在1990年代就指出它缺少人情味(我所在的大学很多毕业生去了这家公司)。胡新宇的过劳死不是孤立的。中国的白领阶层也遭遇到“超级卖办主义”下的高度剥削之痛,但中国的过劳死主要在黑领、蓝领、污领、无领的普通工人,尤其是农村进城工人。例如福建马尾长隆纺织厂纺织女工刘运芳,于今年7月3日患热射病(中暑病症中最严重的一种)抢救无效死亡。(《东南快报》7月7日)我住在南京的老城边缘,不难看到很多工地上冒着严寒酷暑辛勤劳作的民工,天知道他们中会有多少人累死、痨死(吃的猪狗食干的牛马活)或者中暑而死。

今日中国究竟每天每月每年有多少人“非正常死亡”,根本无法弄清。拾取友人“云衡”提供的最新年内部分资料,看看中国“非正常死亡”是多么司空见惯吧——5月26日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一71岁男子猝死,3日后65岁瘫痪老伴饿死家中;5月31日江西上饶市民20余人食用毒咸蛋后中毒2死;福建6月洪水继续肆虐,死伤甚众;6月8日广西梧州山体滑坡造成13死多伤,6月12日贵州望漠县遭遇暴雨袭击30死20失踪;6月17日广东清远连州和英德两市局部发生特大暴雨4人失踪,福建南平、龙岩暴雨2死17失踪;6月18日凌晨5时,福建定县洪灾八人失踪,早8时湖南株洲市洪水2死1伤,广东连州山洪暴发2死2失踪;6月28日暴雨袭击四川泸州12死;29日中午,江苏无锡市洛社镇花苑村龙卷风吹倒工地工棚2死13伤;6月1日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一对骑车夫妇被撞倒,多时无人救助1死1伤;6月2日北京房山区大安山兴源煤矿发生冒顶事故3死,北京海淀区皂君庙公厕捞出婴儿尸体;山西320省道文水县西峪口村至曹家山段马来西亚华人旅游团客车翻入沟里4死3重伤11轻伤;6月4日北京房山区窦店镇陈家房村小清河内3少年游泳溺亡;6月5日北京密云县溪翁庄镇走马庄村82岁农妇遭儿子赶出家门后服毒并自刎死亡,北京朝阳区白家楼村15号房内发现女房客裸死床下,北京大兴区瀛海镇南郊康乐乳品厂女工洗澡时遭遇锅炉蒸汽排入3死;6月6日北京丰台区王佐村大货车轧死幼儿,山西朔州市平鲁区高乡铁左沟村土崖塌方埋7名小学生身亡,北京密云县十里堡镇水泉村堂兄弟间喋血2死1伤;6月7日海南昌江县乌烈镇昌化江8名小学生溺水身亡;6月8日福建长汀县河田镇80里河突然发生决口死伤不详,重庆南川市南平镇后山煤矿二井放炮引发透水10人下落不明,山西繁峙县沙河镇西沿口村村民家中私制炸药引发大爆炸10死1重伤,安徽休甯县齐云镇山体崩塌2死2失踪,北京海淀区复兴路北京建筑工程研究院内51岁工程师王衍芳为报复被领导开除捅死前院长和前党委书记……(“云衡”逐日搜集的来自媒体的这批资料截至6月30日,每天都有“非正常死亡”。限于篇幅,从略。)

有几类“非正常死亡”人数是很难搜集统计的,例如像河北定州、广东汕尾农民被开枪镇压;像山东临沂野蛮计生打死人;像环境污染对民众生命的伤害(2001年8月1日河北省迁安市建昌营镇农民万田林因不堪忍受噪音干扰自缢身亡,此案已由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受害人13495元——几乎所有环境伤害案都与政府部门的执法不力或有意纵容相关联);像专制下的谎言、蛮横、虚伪对人们健康的伤害;像黑白勾结(例如已经因同类罪恶臭名昭著的沈阳专政部门近前又有多名高官勾结黑社会的罪案曝光——凡是有明显黑社会劣行而能公开进行非法营生的,必有地方专政部门充其靠山)给民众生命造成的伤害;像假冒伪劣给民众生命健康造成的伤害(南京今年早些时竟然查出来多年专营死猪肉的大案;近日又有消费者举报著名的超市竟然兜售三无女性美容品)……

官方公布的最新中国意死亡率为13•6人/10万人,这个数字肯定是相当保守的。应当承认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与社会制度无关的“难免死亡”,但如上所析,相当一部分与中国的政治制度有着内在关联,很大一部分则明显可以归因于不良的政治制度。如果对各类“非正常死亡”加以合理估算,中国每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应当不低于一百万1989年以来,总数应当不在1700万之下。

政制不变,“非正常死亡”不止

胡锦涛说的“以人为本”很好,“科学发展观”也很好,在社会公正问题上,本届政府也确实做出了明显不同于往届政府的一些努力。但开明不是,改革更不是,连邓小平也说到的制度革命。共产党人若有良知残存,就不难知道:政治若沦为权痞集团的工具,就必定要侵害民众的生命、健康、财富。

今天是2006年7月12日。中央电视台报导高温劳保的问题说,40多年前有过相关法规,之后没有修订过,而相关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北京基本上没有对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保障的措施,天津市有政策规定“单位员工”每月40元防暑降温费,报导没有说都落实到没有,我猜不仅是私营企业不可能落实。专家说,现在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新京报》6月23日报导有市民建议:将高温假和降温费写进劳动法,气温超过一定限度,如38℃时应自动放高温假;不能放假的企业,应给员工发放降温费。可是,我在1980年代刚参加工作就知道超过摄氏35度单位实行半修的规定,进入21世纪,却每年都有民工中暑不治的传闻。刘运芳的工友们肩膀、手臂、腿脚长满痱子,有的痱子胀成了水疱。刘运芳被热死是剥削集团与人民关系的一个印证。

卫生部部长高强曾说:中国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总数超过2亿,职业病发病人数和因职业病死亡人数都居世界前列。社会问题专家朱庆芳近日撰文说:中国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数正出现负增长。社会秩序指数25年年均递减2.0%。每10万人死亡率从1979年的4.4人增至10.6人,年均递减3.5%;25年间社会稳定指数增减相抵后年均递减1.1%。贫富差距年均递减4.1%,城乡贫困率递增6.4%,其中城镇贫困率年均递减7.3%,城乡收入差距递减0.9%。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率从1978年的5.5件上升为2003年的34.1件,按逆指标计算,年均递减7.0%。(《社会科学报》6.23)按照犯罪学的原理,犯罪率与社会制度造成的不公正程度成正比,那么,刑事罪案中的死难者很大一个比例就是专制制度的死难者。

《人与人权》06年8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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