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鸣立传播《九评》被判刑 林慎立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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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日讯】(希望之声记者秦越、丹妮采访报导)上海居民林鸣立于2005年10月9日被上海普陀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理由是中共当局怀疑林鸣立传播《九评共产党》一书。关押后普陀公安分局到处收集、罗织林鸣立的“罪证”。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于2006年5月17日将材料退回了普陀公安分局。然而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中共610办公室操控上海普陀区法院,于2006年11月10日,以提供刻录《九评共产党》的母盘为罪名,判林鸣立6年徒刑。

为什么提供光盘而被判6年重刑呢?记者采访了林鸣立的旅居加拿大多伦多的哥哥林慎立。(录音)

林慎立说:“上海市610办公室怀疑他传播《九评共产党》一书,在林鸣立住的小区绑架了他。抄家,从晚上大概11点到第二天早上2把电脑等东西全拿走,没有任何证据,来抓他的人也不出示任何身份。”

中共的法院量刑没有依据,可长可短就像橡皮筋。林慎立谈到整个过程 像儿戏:“在判刑之后610的领导找到我弟媳妇,我弟媳妇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判,判这么重。610的人很心虚,怕曝光,就说,这种事情就像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610 他从不把人民当回事。人民关心的事情在他们的眼里就像儿戏一样。刚抓林鸣立的时候他们说,这个事你也不要到处去传,也不要跟他哥哥讲。他也知道海外的(声援)是非常有帮助的。法院在这个过程中也是一个工具而已。”

判刑后才通知被告律师,更没有开庭审理。

“他们当时判了以后就上诉中级法院,一般是一个月左右会开庭。我打电话去问,一直都说没信息。郁亮的打电话给我弟弟的律师,通知说这个事情就这么定了。维持原判。律师问,为什么不开庭啊?他说这个事情很简单不用开庭。律师说,是不是我们可以见个面,我把这个案子再具体给你说一说这里面存在些问题。当时法院在判他的时候,没有人证物证的。起诉方只是拿一张纸念一下:有人提供口供,说是他提供什么什么东西,这么一个很糊涂的。这张纸,如果检查院的人自己写都可以,谁写都可以。不一定有证人提供供词。律师当时对这个问题提出质疑,想跟中级法院的郁亮面谈,说说这个案件。而郁亮说,这个事情很简单,也很明了,已经定了,我们没有必要再见面了也没有必要再说这个案子。”

《九评共产党》是一本什么书?中共为什么这么害怕,林慎立分析道:“按照中国的宪法,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这些都是属于宪法范围里面的。任何法律依据都不能大于宪法。何况你还是怀疑他传《九评》的母盘。而且也不存在母盘不母盘的,任何一个光盘都可以成为母盘的。共产党也是太虚弱了,《九评共产党》,这东西你干嘛这么害怕呢,海外这《九评共产党》的书也好光盘也好你随便看。为什么在中国就不能看呢?就说他传九评也好,这也没有什么罪,每个中国公民都有权利看,对于整个社会没有危害,只是对某一个党的本质,情况讲清楚。怀疑人家传《九评》,就把他抓起来判6年。”

记者:“判他6年,以传播《九评》光盘为理由,他要列出来,传播《九评》光盘给社会带来什么危害,他有没有这样的罪名?”

“他没有任何说法说《九评》对中国社会产生什么危害,对公民,儿童,妇女带来什么危害,什么都没有。一点都没说明《九评共产党》到底怎么回事,他没有讲《九评》是怎么样的一本书。”

记者:“如果不讲《九评》是什么样的一本书的话,那这个罪名不就很荒诞吗?”

“这本书是什么样的书,他没有讲,但是有判他罪。那么以什么角度来讲他有罪呢?《九评共产党》这本书对于中国人更有权利看,《九评共产党》是指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更有权利看,他们更应该了解共产党是怎么一回事。从这个社会向更好方向引导,把这个社会改变更加好,你也有权利看。你了解共产党是什么,你制止它邪恶的东西,制止它对社会有危害的东西的话,不使中国变得更好吗?所以从哪个角度讲,都是中国人最有权利看。为什么不给看呢?”

最后林慎立呼吁:“中共610判我弟弟绝对是属于迫害,因为是违反宪法。林鸣立的案子早晚会有结果。参与迫害过程当中的有关人员,我希望他们都能够认清共产党的本质是什么回事,希望他们都能够选择未来,别再参与迫害。因为中国共产党搞的每一次运动的后期,总会有一批作为替罪羊。包括文化大革命以后,有一批公安干警被秘密送到云南枪决了。中共一天不放人,我就呼吁一天,向全世界呼吁,直到放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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