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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高龄化冲击 台湾政府应制定长期照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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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三日电)台湾综合研究院研三所所长戴肇洋表示,台湾已面临高龄社会,除对整体经济成长有影响外,更对社会福利政策产生冲击,建议借镜国外发验,研订较适合台湾国情的“长期照护法”,或为避免政府财政支出过大,未来实施国民年金之际,采取社会保险模式,研订“长期照护保险法”。

戴肇洋在中华经济研究院最新一期“全球台商e焦电子报”中指出,近年台湾人口结构与许多先进国家一样,因高龄人口大幅成长、生育子女人数急遽下降,产生快速变化,高龄社会来临对整体经济成长有所影响,而且对于既有社会福利政策更产生实质冲击。

观察现今许多先进国家与高龄人口有关的社会福利政策,目前台湾不论在经济安全方面,或是在安养照护方面,所提供的服务确实不足,因而可预见的是未来政府在高龄人口社会福利支出上,势必大幅增加。

他说,因此未来在照顾高龄人口政策上,建议政府除增修现行老人福利法部分条文内容,以满足各类不同层次高龄人口需求外,也可以参考近些年来先进国家为因应高龄社会来临,多以推动长期照护制度作为其老人福利政策为修正方向。

建议在推动策略上,可以先行整合既有与老人需求相关的法令,例如“老人福利法”、“老人福利生活津贴暂行条例”、“身心障碍保护法”“全民健康保险法”、也可借镜国外发展经验,采取“功能性”或“目的性”立法,研订较适合国情的“长期照护法”。

另外,为避免政府财政支出过大,未来实施国民年金的同时,他建议可采取社会保险模式,研订“长期照护保险法”,涵盖内容包括照顾资源开发、服务输送、财务制度、资讯管理等,据以作为未来研拟规划长期照顾实施计划与具体行动方案,进而落实长期照护制度。

为避免高龄人口社会福利支出过大影响整体经济成长,政府可将高龄人口社会福利支出建立在“补助”并行“保险”理念下,否则其所衍生之庞大财政压力,将带给下一世代沉重租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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