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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乌路罚单撤销 可向裁决所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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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敏隆/台北报导〕台北县新店市通往乌来的新乌路,北县交通队今年4月中旬开始,以固定式录影照相杆取缔未开头灯驾驶,2个多月来开出1万6000多张罚单,在外界批评未事先宣导与标示不够周全下,北县府同意撤销罚单,已缴罚锾且缴款地点在台北市者,即日起可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领回罚款。

北市交通裁决所表示,撤销的罚单违规时间从今年4月15日至6月11日,民众办理退款时除应携带原缴款收据正本及台北县政府撤销举发函外,还要带当事人及委托人的印章、身份证。

裁决所表示,若不能亲自到裁决所办理者,可采金融账户转账退款,先向裁决所申请传真退款领款通知,电话23658270转313,填写完后,连同存簿封面影本、原缴款证明正本等寄回裁决所违规申诉课,地址: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四段92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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