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安邑(今山西夏县)人宋半塘,曾在浙江鄞县作官。宋半塘曾说鄞县一位书生,那位书生很有文才,但他在仕途上却屡遭困顿,没有考上功名。
后来这书生得了一场大病,病中迷离恍惚,梦见自己来到了一处官衙门。根据那里的情形,他觉察到这地方似乎便是冥司。这时候,对面走来一位官服打扮的人,书生一看,却是一位老相识,便急忙向他打听,自己得了这场病,是不是很快就会死?这位冥官说:你的寿数未尽,但是禄数尽了,恐怕不久就要到这儿来了。书生说:我这辈子,全靠设馆教书糊口,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怎么禄数倒先耗尽了?
冥官叹息说:正因为你是吃教书这碗饭的,而对孩子们的学业、品德放任不问。冥司认为,无功受禄就等于偷盗或浪费粮食,必须扣除应得的俸禄来补偿。所以你寿命未尽而禄数先尽。为人师长者,位居在受人尊敬的君、亲、师三者之中,享有崇高的荣誉。而你收取人家的学费,却误人子弟,理应受到最严厉的谴责。有官禄的,就要削减官禄。没有官禄的,就得消减食禄。一丝一毫都计较的很分明。世人往往看到一些饱学之士或通儒大家,有的生活穷困,有的年少夭折,便抱怨天道不公平。可哪里知道,这些人都是自误生平,才落到这地步。
书生听罢,怅然而醒。从此,他的病日重一日,果然没有治愈的希望。临死之前,他把冥中所见的事讲给他的亲朋好友们听,并告诫他们要忠于职守,努力从善。这个故事也因此得以流传于世。
善恶报应是真实存在的,每个人都要因自己的善行与恶行而受到相应的善报与恶报。故事中的书生正是因为误人子弟而受到了消减福禄的惩罚,可见误人子弟在神的眼中是很严重的恶行。
(资料来源:《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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