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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修法 扶助单亲爸爸与隔代教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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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3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周将审查“特殊境遇妇女家庭扶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提出各种版本修法,将特殊境遇有生活困难的男性单亲家庭与隔代教养家庭,一并纳入扶助。

国民党立委潘维刚、林鸿池、黄义交、郭素春、民进党立委赖清德等人都分别提出“特殊境遇妇女家庭扶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黄义交提案把“特殊境遇妇女家庭扶助条例”的名称,删除“妇女”二字,修正为“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并将有特殊境遇、生活困难的男性单亲家庭、隔代教养家庭与配偶属身心障碍人士的家庭,一并纳入扶助对象。

黄义交提案说明指出,现行法令将保护对象限于妇女,但他认为,特殊境遇的家庭,不论男性或女性都有必要给予扶助,另外“隔代教养”现象日趋常见,逾高龄的祖父母独自扶养孙子女时,比一般单亲家庭更艰困,应给予必要的紧急照顾。

林鸿池等人也提案修法,把低收入且需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或有受暴情形的男性,纳入该法保障。

另外,现行法令对于特殊妇女的年龄限定为“65岁以下”,不过,潘维刚认为,现在弱势家庭隔代教养情形严重,年逾古稀的妇女一肩挑全家生活重担,时有所闻,限制补助对象的年龄并不合理,她提案删除年龄上限。

赖清德则是提案修法,放宽让有创业意愿的受暴妇女,取得创业资金来源。他在提案说明指出,现行法令对于受暴妇女的贷款协助,以“依民事保护令取得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行使,或有具体事实证明独自扶养子女为限”,这会让其他有意创业但缺乏社会资源的受暴妇女,失去自立契机。

郭素春等人则提案修法,将弱势家庭子女就读大专院校减免学杂费比例由现行的30%,提高为60%,并提供低利就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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