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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会抽检零食33件 标示不实近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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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8日电)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今天公布抽检市售33件零食营养标示,有15件、占46%的钠等5种成分标示不实;7-11蕃茄沾酱盐味薯条、成伟食品绿茶南瓜子5种全违规,限期未改善将开罚。

消保会上午召开记者会,公布上述抽检结果。

消保会组长吴政学指出,近期消保会消保官抽检市售零食33件的营养标示,结果共计15件、占46%的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钠等 5项标示各有不实情况,即标示量与检验结果不同,超出政府现行规定容许误差值的正负20%。

各种成分标示不合格情况如下:热量有2件、占6%,蛋白质有6件、占18%,脂肪有5件、占15%,碳水化合物有3件、占9%,钠有12件、占36%。

消保官庄惠媛强调,其中甚至有2件不实标示情况是前述5种成分全部不实,其中一件正是知名大厂7-11蕃茄沾酱盐味薯条,另一件是成伟食品绿茶南瓜子。

她并说,钠摄取过量,会引起血压上升,导致昏迷,严重的话会引发肾衰竭,损害健康。

消保会检验钠标示不实的12件中,检验结果钠含量对比包装标示误差值最高达1125%(统计食品自越南进口的黄金香薯片)。

误差值超出100%的还有家会香食品的台湾优豆(草莓、135%)、成伟食品的每日派(葡萄、273%)、华元食品的波的多新鲜洋芋蚵仔煎(121%)及7-11奶油浓汤玉米酥(192%)。吴政学说,最后一项吃下一包,钠的量已超出一天摄取量的一半。

前述2件5种标示都不合格的钠含量误差值则是,7-11蕃茄沾酱盐味薯条86%、成伟食品绿茶南瓜子67%。

与会的卫生署简任技正许景鑫说,标示不实已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33条,将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将开罚新台币3到15万元;此类案件限期通常是1到2周内必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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