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兴产前亲子鉴定热 挑战社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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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产前亲子鉴定在上世纪90年代已出现,但突然“流行”起来是在近两年。随着做产前亲子鉴定的人激增,关于它的法律与伦理矛盾冲突,也日益突出。

产前亲子鉴定激增

以河南省人民医院为例,该医院亲子鉴定案例,从以前一年几十例,增加到现在的五六百例。

据《工人日报》报导,有业内人士介绍,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不需要提供任何手续,最好是本人来,不来也可邮寄样本。大部分要求鉴定的,都是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的孕妇。不少人做了鉴定后,很可能会把孩子打掉。

很多当事人不愿意露面,直接把样本寄过来。有的是孕妇拿着男子血液标本或者偷偷拔掉男方几根带毛囊的头发自己来的。男女一起来的时候不多,如果男女双方都在场,常常是有一方气鼓鼓的。比如男的生气,是因为他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女的生气,是因为感觉受到怀疑,急着证明自己清白。

还一部分未婚准妈妈,也来做鉴定。一位亲子鉴定中心的专家说 “未婚准妈妈做亲子鉴定,想追查胎儿父亲是谁的人更多。”这部分人群通常比较开放,年龄基本上在20岁左右。有个26岁的女孩怀孕4个月,她悄悄收藏了两个男朋友的头发,用两个信封分别写好姓名将头发装好,然后拿去做鉴定。 

性开放恶果

性开放观念,近年冲击中国,“恶果”逐渐浮现。不少豪放女怀孕后,惟有进行产前亲子监定,以确定“孩子的爸爸是谁?”

据相关部门统计,大陆亲子鉴定的数量正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在浙江和广东等地,做鉴定的人数,正以每年40%至50%的速度激增。 还有不少豪放女更到香港进行亲子监定。

胎儿的生存权

不少市民表示,不管鉴定申请人抱什么目的,最无辜的是肚子里的孩子。一妇产科研究室负责人孔先生说,“医生面临两难,一是知情权,按道理每个妈妈都有权利知道自己孩子父亲是谁。另一个是生存权问题,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胎儿不是丈夫的,一个健康的生命很有可能就要被终止,这是大多数医生都不愿看到的。”

法律空白

目前,法律对做产前亲子鉴定,还存在空白。唯一的相关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的一个司法解释: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和选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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