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 訂閱 簡體 繁體 2009.12.9
首頁 台灣版 香港版 評論 大陸 北美 港澳 台灣 國際 財經 科技 娛樂 體育

副刊 文化 旅遊 生活 飲食 醫療 教育 連載 文學 藝術 圖片 音像 移民

社區 資料 專題 網聞 論壇 賀卡 動態 天氣 廣告 突破封鎖 投稿 關於我們
新聞主頁北美新聞台灣新聞港澳新聞大陸新聞國際新聞科技新聞財經消息台灣地方新聞社會新聞

首頁 > 新聞 > 台灣地方新聞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被批撒錢

【大紀元7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斗六報導〕「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已公布,由於有救助對象規範不夠明確,還未正式實施,已有部分地方公所人員批「撒錢」,更有人擔憂自己繳的稅成為別人的酒錢或賭資。

為落實馬英九總統「扶窮濟急減少家庭不幸」政策主張,運用村里在地化通報系統,及早發現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民眾,發揮政府「馬上關懷」、及時提供經濟紓困,避免家庭崩解或發生不幸,內政部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

據指出,「馬上關懷」急難救助較目前實施中的急難救助,受惠對象較多元,救助金也由3000至6000元大幅提高為1萬元至3萬元,通報到結案要3天完成,且各地方公所需組成訪視小組,視個案需求轉介相關社會、衛生、勞工或教育等單位,必要時結合民間資源協助。

地方公所急難救助承辦人員表示,「馬上關懷」急難救助對象,除與急難救助對象一樣,即死亡、罹患重病、其他重大變故,也包括非自願性失業致無法工作、照顧罹患重傷病必需一個月以上治療或療養親屬,無法工作者,救助金1萬至3萬元。

規範認定太含糊

引起最大爭議的是「其他原因無法工作」也列為救助對象,且認定指標只簡述「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救助金1萬元至2萬元,有公所人員說,這樣認定規範太含糊,有種人「要吃不討賺」(台語 ),或整天沈迷於賭博、喝酒,這些人只要編些理由依法也可申請「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拿了救助金就可繼續喝酒、賭博。

錢要花在刀口上

1名地方公所承辦人員指出,自己年繳稅款好幾萬元,花在真正需要幫助的人身上沒意見,但要把錢拿給閒人去喝酒、賭博,這種撒錢行為無法認同,建議內政部應明確規範遊戲規則,把錢花在刀口上。


(http://www.dajiyuan.com)

7/13/2008 3:03:25 AM

本文網址: http://www.epochtimes.com/b5/8/7/13/n2189463.htm

紀元導航主編信箱推薦給朋友打印機版
相關文章

  • 內政部七月一日實施「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2008年6月23日)
  • 台原民會推3項重點工作 解決原民迫切問題 (2008年6月18日)
  • 藍委籲立法提撥酒駕罰鍰 設肇事賠償基金 (2008年6月11日)
  • 嘉縣刑警大隊小隊長林建良 當選模範警察 (2008年6月10日)
  • 粉領兔媽媽 救兔急先鋒 (2008年5月23日)
  • 打110卻轉112 NCC:未來應規範手機功能 (2008年5月21日)
  • 震災喚起保險重要性 民眾可趁機檢視保單 (2008年5月17日)
  • 中國賑災星踴躍 台灣老藝人猶待援 (2008年5月15日)
  • 用旅遊做愛心 旅行社提撥盈收捐助新貧家庭 (2008年3月25日)
  • 成大學生遭酒駕撞斃 父親大愛捐救助金 (2008年3月17日)



  • © 2000-2009 Epoch USA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