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电业法二读 绿电未达规模免备用容量

《电业法》通过后,1~2年半内将开放绿电,允许绿电业者直接卖电给用户或台电。(AFP)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7年0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报导)立法院院会10日二读《电业法》修正草案中无争议条文,预计11日将完成三读。修法条文明定,在《电业法》通过后,1~2年半内将开放绿电,允许绿电业者直接卖电给用户或台电,或透过电力网输配电给客户;此外,为鼓励发展再生能源,修法条文也明定,绿电在一定规模以下,毋须提供备用容量。

立法院10日针对《电业法》有共识部分条文二读,但有关“电业管制委员会”的层级、是否须为独立机关,“电力可靠度审议会”、“电业争议调处审议会”、“电价费率审议会”组成政府及民间团体代表的比例,以及非核家园目标如何入法等议题,皆待11日协商后,再继续三读。

修法条文明定,国营输配电业应负责执行电力调度业务,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下,应优先并网、调度再生能源;并放宽一定装置容量以下的再生能源发电业,不受须准备适当备用供电容量限制。

条文明订,发电业来自非绿能发电业部分的纯益,只要超过实收资本总额10%,应提拨超出部分的半数;超过25%部分,应全数提拨;该笔款项半数作为维护机组、投资降低污染排放设备,其余半数应投资再生能源发展之用。

另外,为减缓电价短期波动对民生经济的冲击,条文明定,中央主管机关可设置电价稳定基金。此外,若违反《电业法》相关规定,依情节最高可处2,500万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责任编辑:芸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