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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期地价税 补缴期限将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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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13日讯】云林县税务局今天提醒民众,105年期地价税补缴期限,将于3月21日截止,请于收到缴款书后尽速缴纳,避免逾期而加征滞纳金,并被移送强制执行。

云林县税务局在今年2月间,将105年期地价税欠税未缴的缴款书,连同101至104年期欠税缴款书,以双挂寄发纳税义务人。

云林县税务局长张永靖说,纳税义务人未在缴款期限缴清税款,每逾2天按应纳税额加征1%滞纳金,若超过30天仍未缴纳,除了加征15%滞纳金,并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强制执行。

张永靖指出,这次重新补发的缴款书通知,缴纳期限至3月21日截止,纳税义务人只能持缴款书到代收税款的金融机构缴纳(邮局不代收)。

或是使用晶片金融卡透过网际网路,至缴税服务网站(网址:https://paytax.nat.gov.tw)进行缴税,或税额新台币2万元以下案件,可至便利商店缴纳税款。

张永靖建议,如果民众工作繁忙,恐怕遗忘,建议申办转账纳税,可一劳永逸,若对缴款书课税内容或税额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缴款书上电话洽询。(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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