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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失智症者人权保护 国际联盟主席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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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29日讯】国际失智症联盟主席史沃弗(Kate Swaffer)今天肯定台湾具备不输西方国家的完善医疗,也预期台湾在失智症患者人权的贡献将居全球领导性地位。

监察院今天举办“106年老人人权研讨会”,第二场议程谈“失智与人权”,邀请国际失智症联盟主席史沃弗、耕莘医院神经内科医师叶炳强、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会社工主任陈俊佑与谈,艺人谭艾珍担任回应人。

史沃弗表示,她在49岁时被确诊为极轻度失智症,当时育有2名子女,起初以为人生将退场,缴回汽车驾照及辞掉护理工作。

她说,失智症患者最大的心声是希望能继续确诊前的生活模式,有开车、工作的权利,在有需要时,能像其他身心障碍者一样能获得医疗、复健的服务及支持,不会被剥夺独立生活的机会。

史沃弗表示,她肯定台湾具备不输西方国家的完善医疗,预期台湾在失智症患者人权的贡献将居全球领导性地位。

叶炳强表示,失智症是综合症候群,非单一疾病,民众应适当运动,避免肥胖、糖尿病、高血压等危险因子;目前芬兰的实证研究显示,饮食、运动、认知训练及代谢与心血管危险因子的处理,可有效提升老人认知功能。

陈俊佑则说,除了政府及民间的照护资源外,失智症患者及家属应学习“慢性病自我管理”、“生活型态再设计”,即使患有失智症,也能健康生活。

曾经照顾失智症父亲及婆婆的谭艾珍则提醒,失智症患者于确诊前,会经历恐惧、焦虑等阶段,所以对老人的照顾应扩及到心灵层面。

主持研讨会的监察委员江绮雯于结论时表示,监察院关注失智症患者的人权维护及促进,将密切注意国际对其人权保障趋势、倾听失智症患者及照顾者心声,并督促教育部、劳动部及交通部对失智症的识能、失智症患者的职务再设计、交通安全等事项,提出具体的执行方案,保障失智症患者人权。(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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