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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务却无公民地位 民团吁支持18岁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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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毓莉台北28日电)为争取18岁投票权,民间团体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全球已有160余国投票年龄为18岁,反观台湾18岁青少年要承担大部分成年人的义务,却未被视为具公民地位在公共政策上发声,呼吁成人支持18岁投票权,投年轻人1张信任票。

329青年节即将来临,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21世纪宪改联盟、人本教育基金会、励馨基金会、永续台湾文教基金会等团体上午举行“支持18岁投票权,投年轻人1张信任票”记者会,宣布将发起降低投票年龄活动。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叶大华表示,台湾青少年一直被视为必须负担公民责任,却无公民权利的不平等地位,满18岁的青少年要承担大部分成年人应尽的缴税、服兵役、负刑事责任等义务,在公共政策上却没有发声管道,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不合理现象。

根据内政部资料指出,目前全世界公民权年龄限制为20岁的国家为日本、瑞士、韩国与台湾,美国、英国、法国等162个国家投票年龄皆为18岁,显示以18岁为公民权年龄,已为全球趋势。

台北县青年事务委员会召集人张哲维在记者会中也表示,台湾青少年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率低,赋予18岁投票权,将有助于提升青少年对公共参与的成熟度。阳明大学青少年代表许舜斌也说,公民与社会的参与,不是会背、会写,透过实际参与才能积极养成台湾青少年的公民教育。

与会的团体公开呼吁,成人社会应破除年龄歧视的迷思,支持透过修改宪法与人民团体法,降低投票年龄与集会结社年龄至18岁,投资青少年发展进入公民社会的能力与观念。

叶大华表示,今天的活动将开启台湾首波降低投票年龄运动,为推动青少年对此议题的参与、关心,台少盟将在4至6月于台北、台中、嘉义、台南、花莲等地,对降低投票与集会结社年龄议题,运用公民对话圈形式,举办“公民教育四堂课”,搜集在地青少年意见,发展出在地社区参与这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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