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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台集游法可更放宽 但不可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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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29日电)内政部长江宜桦表示,集会游行法要更放宽,也还有更自由化的空间,但不要无限上纲到集游法是恶法、要废除;若真废除就是不负责任的政府,人民不乐见。

江宜桦在内政部接受中央通讯社专访时表示,现行集游法从任何角度看都有修改空间,原本的条文太保守,怎么改都绝对可说是进步,但还是被批评得很厉害,“真的觉得很冤枉”。

他指出,几位从事社会运动的朋友批评修法幅度,他对他们说,若继续批评,干脆不要修。

他说,过去有批评指集游法“愈修愈退步”,“这句话我绝对不接受”,比起不修法,目前的修法方向绝对是进步,外界可批评进步不够多,但不能说愈修愈退步,否则干脆不要修,“我那时真的有点动气了”。

江宜桦表示,他不主张完全不管集会游行,“这个我不赞成”,但现在要想清楚,究竟是要完全不必管,或还是要有某种管理及管理目的是什么。

他说,若要路权就一定要报备,警察机关才能事前规划,且当有 2个团体都申请在同一场地集会游行时,才能决定谁优先,“否则凯达格兰大道岂不整天打架”?

江宜桦表示,集会游行会有一套管理机制,处罚方式绝对可放宽,但不要拉高层次到集游法是恶法而要废除;若真废除就是不负责任的政府,人民也不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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