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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鄉弒親案林清岳今被判死刑

【大紀元2月21日訊】轟動一時的台北縣林口鄉弒親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更一審宣判,殺害親生父母109刀的林清岳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其余3名被告中蘇彥哲則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至于前審依幫助殺人被判處7年的劉玉薰和賴英毓,則改依共同殺人而加重刑期為10年有期徒刑。

●案發當時引起社會輿論討論

勁報報導, 出庭聆判的林清岳、蘇彥哲從頭到尾不發一語,而賴、劉2人則未出庭,此案授命法官盧彥如表示,他認為林清岳目前已有悔意,但其余3名被告在審訊過程中仍极力抗辯,毫無悔意,令人感到寒心。

發生在民國87年11月11日的林口弒雙親案由于凶手手段殘忍且犯案皆是年輕人,因此在案發當時引起社會輿論討論。手刃雙親109刀的林清岳從一審到更一審的罪名刑期皆以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和竊盜各被判刑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已判目前上訴最高法院

而在更一審被改以共同殺人判處10年有期徒刑的劉玉薰、賴英毓在一審是分別以放火燒毀住宅、湮滅証据罪判刑5年及1年2月,至于改判的理由,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法官認定劉玉薰及林清岳女友賴英毓全程參与本案,甚至討論出以安眠藥注射方式或是砍殺方式的A案B案來殺害林清岳雙親,顯然并非單純的幫助殺人或是湮滅証据而已,況且在2名被害人已身負109刀而沒有呼吸時,林清岳等人還怕被害人未死,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再尸体上再注射安眠藥,顯然當時所有在場者已殺紅了眼。

法官盧彥如表示,賴英毓在庭訊時曾指控警方刑求才承認犯行,但在法官調閱錄影帶時,卻未發現警方刑求,反而看到賴英毓拿粉盒出來補妝,顯然被告答辯純為推諉之詞,因此不足采信。

而全案另2名被告部分,江姓少女一審被判刑14年,因未合法上訴,已判決确定,至于一審判刑13年的卓思吟,二審已判決,目前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