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父親更樂意共同互享孩子撫養權
【大紀元2月22日訊】 澳洲最近調查顯示,父母离婚后在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父親比母親更傾向于共同享有撫養權。目前,這种分享的方式是父親每兩周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兩天,通常是周末。現在他們正在爭取每兩周四天或更多的与孩子相處的時間。
据澳洲日報報導,超過60%的被調查父親表示他們贊同父母輪流照顧孩子的安排,而相反只有25%的被訪母親認為這种做法實際可行。此項調查是針對1995年家庭法修正案的實施效果而進行的,這個修正案的初衷是減少在孩子撫養權上父母的糾紛。但調查結果卻表明,在此問題上的糾紛不但沒有降低,反而上升了,為此,聯邦家庭法庭的負擔也有所加重。
母親們認為父母分享撫養權的做法不可行的理由是,夫婦离婚的原因常常是价值觀的不同,互相缺乏信任,缺少溝通和家庭暴力等,既然要鬧到法院去裁決,雙方實際已經有太多的衝突。要這樣的父母共同分享孩子的撫養權是不可想象的。這項調查是由雪梨大學法律系和聯邦家庭法庭共同進行的。調查得出的結論是,從1995年起,雖然共同分享撫養權的做法沒有減少對撫養權的糾紛,但事實上增加了
父親接触孩子的机會,并且,共同分享的案例也上升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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