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話當證詞 被告判刑 律師提上訴 獲准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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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6日訊】美國麻塞諸賽州一名男子九八年被控侵犯兩名女童,法庭審訊時採納其中一名受害者睡眠中所說的夢話為證詞,判處被告有罪;但麻州最高法院卻以「夢話不能作準」為理由推翻判決,並下令重新審訊該案。
該案被告阿爾梅達於九八年被控非禮兩名十歲女童罪名成立,判處入獄五年。案情指出,在九六年,兩名女童要求到阿爾梅達的農舍裡觀看他飼養的白兔,阿爾梅達於是乘機向她們上下其手。
其中一名在法庭文件中化名為「艾咪」的女童,當晚到一名友人的家中留宿,那名友人的父親在庭上供稱,他聽見艾咪晚上在睡夢中說:「阿爾梅達,別碰我,走開。」該案九八年開審時,艾咪也以證人身分出庭,指控阿爾梅達曾撫摸她與同行的女童。
該案的檢察官提出,兒童往往在睡夢中說出令他們恐懼的事,所以艾咪的夢話應該真有其事,阿爾梅達最後被判性侵犯女童罪名成立,入獄五年。
不過,阿爾梅達的代表律師提出反駁,指讓陪審團將夢話當成真實供詞是錯誤的做法,理由是迄今並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證明人類作夢時所說的話是真實可靠的,於是提出上訴。
麻州最高法院日前同意辯方律師的說法,認為「只知艾咪的夢與被告阿爾梅達有關,而不知其詳細內容,根本不能證實艾咪的確曾被性侵犯」,該案因此必須重審。(美聯社) (https://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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