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下月起香港司機駕駛期間不能使用手機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6月27日訊】香港運輸署今天提醒駕駛人,禁止駕駛時使用手提式通訊設備的寬限期將於七月一日屆滿,日後司機在車輛行駛時使用手機將被檢控,而運輸署不會再將寬限期延長。

中央社報道,現時香港仍有部分計程車、小巴及貨車設有流動通訊系統,七月一日起,商業用途車輛常用的手提式通訊設備包括無線電通話器、流動通話器及揚聲器等,一律禁止在行車當中使用。

香港運輸署道路安全標準研究部工程師盧麗儀表示,若司機趕不及在限期前更換免提裝置,只要在行車時避免使用,便不會被檢控。至於警方會否在條例生效後,給予司機寬限期作口頭警告,盧麗儀則表示,會與警方商討。

盧麗儀指出,九九年五月至七月,因使用手提電話而導致的交通意外共四宗,警方就駕駛者使用手提電話共發出一千七百多張傳票,而成功票控有近千宗。自去年「禁止駕駛時使用手提式通訊設備條例」實施以來,有關交通意外數字去年五月至七月只有兩宗,可見駕駛時用手提通訊設備會分散司機的注意力。

運輸署提醒市民,根據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以兩千港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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