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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記錄不佳 可能丟失美國工作機會

【大紀元10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飛綜合編譯)即使在經濟興盛的時期,求職也是一件傷腦筋的事,而在當今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求職更令人望而生畏。可能有幾十個人在競爭同一職位,他們中有人可能更年輕、更聰明、更具外表美。而最近出臺的一份報告說,美國僱主逐漸重視調查求職者的信用記錄,這讓求職者更為擔心。

《今日美國》理財專欄作家布拉克(Sandra Block)文章指出,根據美國人力資源管理協會(Society for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簡稱SHRM)報告,13%的公司對所有職位的申請人進行信用報告審查,近一半公司考慮某些職位求職者的信用歷史,如負有金融責任的僱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美國僱主使用信用報告來調查求職者的情況並不是最近出現的:自上世紀50年代起,聯邦政府已開始審查求職者的信用報告。但自本次經濟衰退後,很多人的信用歷史變得不好,這才引起更多的注意。消費者權益人士說,這一舉措把失業人士推入了財政死循環:他們無法獲得信用積分,除非獲得一份工作有收入,但他們無法獲得工作,因為有著不良信用紀錄。

一些州已制定法律或正考慮立法,除了某些情況外,限制僱主使用信用報告。

僱主則爭辯說,信用報告包含了敏感職位求職者的相關信息。一些僱主相信僱用有著不良記錄的員工從事接觸大量金錢或貨品的職位,「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欺詐或盜竊的風險。」 Seyfarth Shaw律師事務所的職業律師帕梅拉.德瓦塔(Pamela Devata)說。

如果你正在求職,以下幾點可幫助你應付這種情況:

*提前檢查自己的信用報告。你有權每年從3大信用機構獲得一次免費的信用報告,可在AnnualCreditReport.com上申請。及時糾正信用報告中的錯誤。

聖路易斯市信用諮詢機構Justine Petersen的首席運營官弗拉尼根-巴斯克茲(Sheri Flanigan-Vazquez)說,很多客戶從不檢查信用報告。她發現她為客戶審查的信用報告中25%都有錯誤。

*瞭解自己的權利。美國《公平信用報告法》(Fair Credit Reporting Act)要求僱主必須徵得本人同意才能獲得你的信用報告。但這一要求沒有擴大到貸款機構(當你貸款時)。當然拒絕僱主調查你的信用報告,「相當於在被懷疑酒後駕駛時拒絕酒精測試」,信用Credit.com的共同創始人萊文(Adam Levin)說。

但消費者信用網站Credit Karma總裁林(Ken Lin)認為,僱主的這一要求恰好給了你機會解釋報告上出現負面因素出現的原因:例如法拍屋或破產。

如果僱主因報告上的信息而拒絕僱用你,法律要求他們通知你,並向你提供一份報告複印件。

當僱主調出你的報告時,他們的行為將被當作「軟性查詢」而報告給信用局。「這意味著信用調查不會影響你的信用積分。」

*注意警告。林說,包括法拍屋和破產,都會損害你的就業前景。一個由債權人提出的訴訟也給了僱主更多拒絕你的理由。

*不要混淆信用報告和信用積分。萊文說,當僱主向信用卡報告機構要求你的信息時,他們獲得的是一份為僱主或公司設計,用來調查僱員的報告,而不是貸款機構收到的同樣一份報告。他們也不能獲得你的信用積分——貸款人用來評估你償還貸款可能性的數據。

《亞特蘭大憲法報》﹙Atlanta Journal Constitution﹚報導,SHRM政府事務主任埃特肯(Mike Aitken)說,由於費用問題,通常僱主會在求職面談的最後階段或求職者已獲得職位時再進行信用調查。

今年僅有13%的公司對所有求職者進行信用背景調查,而2004年為19%。另有47%的公司說他們對某些特定職位的求職者進行信用背景調查,2004年有42%的公司報告說很少或有時進行調查。

埃特肯說,信用報告只適用於特定的情況下。如一家軟件公司對一位首席金融管理人員進行信用調查,發現他欠有3萬5千美元的賭債。埃特肯說:「這是僱主不願冒風險的事件之一。」

去年國會考慮了眾議院決議3149,即「人人平等就業法案」(Equal Employment for All Act),由田納西州民主黨員史蒂夫.科恩(Steve Cohen)提出。在共同提案人中,喬治亞州民主黨員約翰..路易斯(John Lewis)說,這一立法是為了停止對因經濟不景氣而失業,從而導致不良信用的人的「歧視」。但這一決議仍處於委員會商討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