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民建聯成員誹謗鄭家富罪成

【大紀元10月0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左派民建聯前區議員何秀武,涉嫌在07年區議會選舉期間誹謗立法會議員鄭家富,高等法院昨日裁定他罪名成立,需賠償鄭家富及其3名律師合夥人共42萬元。

法官指,何秀武的行為有惡意成份,打擊競選對手,侮辱鄭家富的專業。法官最終裁定,由於鄭家富在社會上有名聲和地位,他除了是律師亦是立法會議員,所以判他獲賠償12萬,另外3人獲賠10萬,共42萬元。另外,何秀武亦要繳付全部堂費。

07年在區議會選舉中落敗的案中被告何秀武,在競選時印製及派發「黑幕大揭秘」傳單,指鄭家富和當時周啟邦律師行合夥人張貴能、杜景仁和潘國輝,在處理馬鞍山富安花園業主立案法團與園藝公司土地使用展開的訴訟時,牽涉利益輸送。

鄭家富事後入稟法院,指對方言論對律師事務所4人構成誹謗,要求對方賠償2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