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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權諮詢委員會 將提年度人權報告

【大紀元2010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於10日「國際人權日」成立,以制定人權政策,也將提出審查年度人權報告,總統馬英九表示,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應再三思考「權力使人腐化」這句話,呼籲公務人員當手上握有公權力時,應隨時警惕才不至於侵犯人民權利。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10日成立,同時召開第1次委員會議,共有18名委員組成,分別由副總統蕭萬長、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柴松林擔任正副召集人。

馬英九指出,有鑑於聯合國設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兩人權公約,各國都應該設人權委員會。

人權委員會設在總統府,主要因為每個國家體制不同,目前中華民國已有司法院保證人權,監察院也能在這其中發揮一定角色,設在總統府既能同時尊重現行體制,又能讓公約順利推動。

馬英九:公務員應「知所分際」

馬英九說,從人權發展歷史來看,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而公務員就是行使這些公權力的主體,如何讓公務員行使公權力時知所分際,是一門很大的學問。他強調,權力使人腐化,每個公務員都應隨時警惕,執行公權力時才不至於侵犯人民權利。

他也提到,自己經歷過特別費官司案,更能深刻了解到「在許多地方一不小心就會出現侵犯人權的公務員」。期待這些諮詢委員未來能從宏觀抓住重點,再從微觀面採取行動,希望能藉此讓台灣人權能達到、甚至超過國際標準。

蕭萬長:未來設專責人權機構

擔任委員會召集人的副總統蕭萬長則表示,成立此委員會,是為彰顯台灣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遵守國際人權規範的決心。另外,將來可以討論設置專責的人權機構,同時借重來自不同領域的各委員專才,讓政府保障人權業務更圓滿。

依據聯合國所提出的巴黎原則,國家應該設置人權專責機關,並且必須定期提出人權報告,以便檢視政府施政是否有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情形。

蕭萬長談到,諮詢委員會重要任務之一,就是每年要提出1次國家人權報告,檢視落實人權兩公約保障事項的成果,以符合國際人權潮流。

不過,目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並沒有受理人權受侵犯個案的申訴調查,以及審議權限,未達到聯合國巴黎原則所要求的人權專責機構,將來可研議設立專責機構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