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光復正副主席賄選案 多人求刑

【大紀元12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5日電)花蓮縣光復鄉民代表會正副主席賄選案,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後,4名鄉代因涉嫌行賄否認犯罪,分別遭求處3年6月和4年6月有期徒刑,涉嫌受賄的鄉代則是獲請求緩刑宣告。

花蓮光復鄉民代表會今年8月間舉行正副主席選舉時,因所有鄉代均涉及賄選疑案而喧騰一時,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後於今天起訴。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表示,涉案的光復鄉代周阿木和楊秀梅在偵查中自白,並詳細供述主席候選人行賄經過,讓偵辦行動能順利進行,檢察官依選罷法規定請求免除其刑。

涉案的光復鄉代林泰旭和楊白石均求處有期徒刑2年,涉及受賄的鄉代張永國、黃賢治、林淑清均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許建榮表示,這5名鄉代在到案後都坦承犯罪頗有悔意,且都符合宣告緩刑的要件,檢察官請求法院予以緩刑宣告。

許建榮表示,涉及期約賄賂的光復鄉代鍾玉清、萬榮財、徐振雄、林金城均因否認犯罪且無悔意,鍾玉清遭從重求處有期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50萬元,並褫奪公權3年,其餘3人都求處有期徒刑3年6月,各併科罰金200萬元,且都遭褫奪公權2年。

同案涉及行賄的林泰旭妻子曾紫羚雖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因無重大犯罪前科紀錄且坦承犯罪,獲檢察官請求宣告緩刑;前光復鄉長黃榮成則是涉及行賄,遭求處有期徒刑1年6月,並宣告褫奪公權。

光復鄉代會正副主席選舉因兩派互不相讓,且摻雜前任正副主席尋求連任受挫引發的恩怨,導致選情緊繃激化。

花蓮檢警單位在今年6月間即已掌握賄選情資,並展開調查行動,涉及賄選的鄉代風聞檢方偵辦訊息後,為規避查緝,甚至決定把票各自投給自己,但最後仍逃不過法網,許建榮說,「凡走過必留下足跡,希望這件賄選案的偵辦能有助端正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