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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官員涉賄庭審 滔滔不絕作「報告」

【大紀元2月7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劉長春涉嫌受賄一案在杭州公開開庭審理期間出現奇特情景。被告人辯解聲音洪亮,一直滔滔不絕,並否認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

據大陸媒體的報道,5日的庭審中,劉長春的情緒十分激動,自我辯護的過程始終看著早些時候準備好的手寫「作品」,他的辯解聲音洪亮,一直滔滔不絕,像他以前在筆會或局機關大會上作「報告」。在法庭調查未開始,接受審判長的程序性詢問階段,他就多次答非所問,否認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

劉長春是因為涉嫌受賄被告上法庭,公訴人稱其從1994年12月開始擔任台州市土地管理部門的「一把手」,在擔任近15年的「土地爺」 過程中,非法收受現金等財物合計128萬餘元人民幣和15000元美金。

劉這次從上海某律師事務所聘請了二名律師擔任他的辯護人。旁聽席上坐滿了聞訊趕來的省內10多家媒體記者和50多名劉長春的親朋好友。

哄堂大笑

5日上午9時整,庭審開始。穿著一身運動裝,滿臉長長的絡腮鬍子的劉長春到庭後,引起了旁聽席的一陣騷動。「我不是被告人,我沒有受賄,」劉長春進法庭的第一分鐘就大聲叫喊。

在庭審的開始階段,控辯雙方就仙居檢察機關有無管轄權等程序性問題展開了一個多小時的激辯。劉長春多次違反法庭規則,打斷公訴人和審判長的審問。僅上午二個多小時的庭審中,他就先後十多次主動舉手要求念完手寫「作品」全文。當他自我感覺良好的長篇「報告」作完後,引起了媒體記者席上的一陣哄堂大笑,被法警制止。

之後,劉又說頭昏,要求換有靠背的椅子坐著。直到審判長允許他坐下,告誡要遵守法庭紀律,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時,他才平靜了一段時間。當劉長春的辯護人提出被告人原是正處級領導,而仙居檢察院、法院只有副處級,不能審判劉長春這個正處級「領導」時,又引發了記者席上的一陣哄堂大笑。

文學底子濃厚

今年59歲的劉長春曾擔任浙江省台州市天台縣縣長,連續三屆任台州市國土部門「一把手」。

劉還曾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並長期擔任中國國土資源作家協會副主席。劉長春在台州當地有著「作家局長」之稱,給外人形象一直是「清高」和自命不凡。

至案發前,劉長春已發表文學作品150餘萬字,著有散文集《旅途》、《山水境界》、《天台山筆記》、《墨海筆記》、《大地筆記》等,曾獲得首屆冰心散文獎、魯迅文學獎提名、第三屆「人民文學獎」提名獎、人民日報二等獎、浙江省優秀文學作品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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