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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改進司法 法界盼黃世銘具體承諾

【大紀元3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台灣台北綜合報導)立法院15日舉行檢察總長人事案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對檢察官定罪率、偵查不公開原則等,要求被提名人黃世銘提出具體改進方案;至於黃的個人操守,與會人士皆給予正面評價。對於已定讞的44名死刑犯是否會執行,黃世銘表示,他代理部長期間會依法行政,凡是應該做的、可以做的,他都會扛起責任,不會逃避。

前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指出,黃世銘個人操守無庸置疑,但有鑑於前檢察總長陳聰明與前法務部長王清峰間,時傳不合,要求聯席委員會的審查重點之一,也應擺在未來部長與總長間合作關係的拿捏分際。

檢察官改革協會代表陳盈錦表示,檢察總長的抗壓性、個人擔當,對基層檢察官有指標性作用,除了提高定罪率,也應堅持辦案程序的正當性,包括維護當事者人權等,而對於重大爭議的法律問題,應發揮道德勇氣,挺身而出統一見解。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黃世銘應承諾於約定期限內交出具體成績單,包含提高檢察官起訴定罪率,及徹查違反偵查不公開案件,並定期對外報告,以實際監督、進而淘汰不適任檢察官。

對於已定讞的44名死刑犯是否會執行,黃世銘表示,沒有再審、非常上訴,沒有申請提請大法官的解釋,沒有身體上不能執行等這些法定理由以外,那就應該依法來執行,這是依法行政的原則。

不過黃世銘也指出,目前法務部仍在審慎閱卷,看這些案件是否有再審的事由。由於每個案件的複雜程度不一,他無法推斷何時會執行死刑。

至於檢察總長是否該有退場機制?黃世銘認為,目前由總統任命、立法院同意的政務官都沒有訂定退場機制;如果要訂的話,應該統一訂定,不要單獨為檢察總長制訂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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