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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製造販賣偽藥 藥商緩起訴

【大紀元3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30日電)兩名藥商涉嫌製造及販賣添加過量番瀉葉的「暢纖環保茶包」,南投地檢署今天偵結,審酌其犯罪情節輕微,所生危害不大,以觸犯藥事法製造及販賣偽藥罪,予以緩起訴處分。

檢察官指出,被告李姓、王姓藥商,明知所製造、販售的「暢纖環保茶包」,添加番瀉葉成分每日劑量12毫克以上者,必須申請藥品許可證才能製造;但兩人仍於民國95年10月至98年 4月間,分別製造、販售每包 2公克、含有超過每日飲用標準值12毫克番瀉葉的茶包。

檢察官表示,被告涉及藥事法製造、販賣偽藥罪嫌,審酌其犯罪情節輕微,所生危害不大,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被告緩起訴期間均為 1年,但兩家藥品公司,應向南投縣觀護志工協進會分別支付新台幣4萬元及2萬元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