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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加強取締私宰 確保禽肉衛生

【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12日電)雲林縣政府今天表示,為了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管理屠宰禽肉,縣府將加強取締雞、鴨、鵝等違法屠宰行為,縣府已成立違法屠宰行為聯合查緝小組,以兼顧禽肉衛生及防疫。

縣府農業處長呂政璋表示,農委會今年3月26日依畜牧法規定公告,屠宰供食用雞、鴨、鵝等禽類,應在屠宰場內屠宰;為了顧及民情及食用禽肉習慣需求,另公告得免於屠宰場內屠宰的情形。

呂政璋指出,依這項公告,免於屠宰場屠宰情形包括:在自宅內屠宰雞、鴨、鵝供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以及在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區內零售屠宰,並經縣府列入管理及離島地區,這項公告已自今年4月1日生效。

依據農委會這項公告內容,影響較大的是零售業者,因為零售業者應在鄉鎮市公所管理的零售市場及攤販臨時集中區屠宰才合乎規定。

農業處畜產科長郭正宏表示,雲林縣違法屠宰行為聯合查緝小組將依法查緝違法屠宰、販賣等行為,若發生違法情形經查獲後,將處以新台幣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請業者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