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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17% 學者促提落日條款

【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2日電)總統馬英九表態支持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將營所稅率降至 17%。財經學者認為,調降營所稅的方向正確,可提升國家競爭力,但應訂立落日條款或建立配套,以降低衝擊。

立法院國民黨團今天召開黨團大會,確定國民黨版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將把營所稅降至 17%,並保留創新研發補助與聘僱員工補助。

國民黨版產創條例草案營所稅率降至 17%,比香港17.5%還低,引發稅損及加重國家財政負擔等疑慮。

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林建甫表示,如果以當前經濟發展為考量,營所稅調降至 17%是好的,會讓台灣在國際上較有競爭力。

對於是否影響財政稅收,林建甫說,影響應該不大,而且當前的經濟困頓要先解決,經濟好,稅收自然會好,但他認為應該要訂定落日條款。

台灣智庫董事長陳博志表示,在低稅簡政方向下,營所稅率調降的方向是對的,如果擔心減稅影響財政,政府應該要有相關配套措施。

立法院國民黨團今天達成共識,產創條例草案將把現行創新研發、人才培訓、營運總部與物流中心等 4項租稅優惠,刪減到只剩創新研發 1項,其餘均取消。

林建甫說,獎勵創新研發是正確的,因為創新研發具有外部性,可以創造就業、提高產值;但他反對產創條例補貼中小企業員工薪資,因為這和創新沒有關係。

陳博志則表示,4 項功能別的租稅優惠應該全部取消,如果保留創新研發這一項,廠商申請創新研發考核,也將增加行政成本,他主張應依據民進黨版本,取消所有租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