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美牛舌等輸台 經部:須輸入許可逐批檢驗

【大紀元4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8日電)美國16日公告開放牛舌等不屬於國際定義的牛內臟進口,經濟部今天強調,在與美國協商期間,台灣堅持牛舌等製品必須申請輸入許可證,且要逐箱檢驗,美方接受後才開放登台。

台灣去年11月開放美國帶骨牛肉等相關製品進口後,經濟部說,目前只有帶骨牛肉進口,進口量約2萬多噸,官員對中央社記者強調,帶骨牛肉與牛舌等製品的進口程序不同,帶骨牛肉進口不需要申請輸入許可證,只要到關時檢附農業部證明文件,通過隨機抽驗即可登台,但牛舌等製品必須先申請輸入許可證,且必須通過逐批檢驗,「程序比較嚴格」。

對於美國牛肉進口問題,經濟部與衛生署等相關單位持續與美國溝通,經濟部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美國農業部16日公告生鮮、冷藏、冷凍、已調製或保藏等方式運輸的牛肉骨、牛舌、牛鞭、睪丸、牛尾、橫隔膜、牛雜碎輸台,就是美國接受台灣要求必須申請輸入許可證的結果。

經濟部官員強調,美國牛舌等產品,在國際間的定義並不屬於內臟,原本即屬於台美議定書開放的範圍,但因國人對美國牛肉相關製品疑慮很高,這段時間不斷跟美方溝通,要求美國牛舌等產品進口時,必須先向國貿局申請輸入許可證,且必須逐批開箱檢驗,才能放行,美國最後同意台灣方面要求,雙方達成共識。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依照國際間的做法,牛舌等產品是自動發證,不需要申請輸入許可證,但在台美雙方協商後,才達成必須先申請輸入許可證,再檢附美國農業部簽發的檢疫證明書、衛生證明書以及輸台證明書,通過逐批檢驗許可後,才可以進口。

來自華府報導指出,美國農業部16日宣布,牛肉骨、橫隔膜(肝連肉)、牛舌、牛鞭、睪丸、牛尾、牛腱、橫隔膜(裙肉)等8項農產品可輸往台灣;但相關品項必須取自4月1日及其後所宰殺、且年齡不超過30月的牛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