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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州限制交通攝像機案引不同看法

【大紀元4月26日訊】田納西參議員蒂姆.布切特提出的SB2918/HB3024議案,將全面改變州內各城市設立的交通違章攝像機的運行模式。根據這份議案,對現行的攝像機將有兩個重大的修正。第一,如果駕車人在綠燈或黃燈時進入十字路口,在紅燈時被照相,仍然屬於合法行車。第二,安裝交通攝像機的路口必須提前500到1,000英尺,告知駕車人前面路口有攝像機。

議案包含很多內容,比如警方對照片中的汽車只能按「非行駛中違章」處罰,而且還規定第一次犯規者罰款降低到十美元,第二次犯規二十五美元,第三次及以上每次五十美元。如果這個議案得以通過,地方政府安裝攝像機後的收入將難以支付安裝及使用費。

交通違章攝像機的安裝和罰款收入引起了很多的討論。反對安裝者說地方政府濫用攝像機來增加收入,交通警察則說安裝攝像機後事故減少了。

該議案已經通過交通委員會的表決,將進入眾議院和參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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