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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務部長:死囚器捐不能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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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媒體報導,有急需器官移植的病患企圖假藉提供「喪葬補助費」名義,說服死囚器官捐贈,變相進行器官買賣。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表示,捐獻器官不能有代價,將依法查辦。

蘋果日報報導,有急需器官移植的病患,透過管道與1名死囚搭上線,約定以新台幣30萬元代價,「預約」死囚的特定器官。另有多名死囚也在有心人士極力遊說,可讓家屬獲取20到40萬元不等「喪葬補助費」利誘下,近日簽字同意器捐。

曾勇夫指出,死囚捐器官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絕不允許以買賣的方式進行,他將要求矯正司查明清楚,若涉及不法,會依法查辦。

曾勇夫說,若報導屬實,有人假藉「喪葬補助費」巧立名目換取死囚捐獻器官,是違背法令的行為,但他過去從來沒有聽說過有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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