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台北報導)司法院長賴英照及台灣高等法院院長黃水通,為此次嚴重司法風紀負起行政責任,請辭獲准。司法界人士認為未能解決真正的問題,催促立法院早日將「法官法」三讀,使不適任的司法官有退場機制。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中國人權協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19日對賴英照及黃水通的辭職,予以肯定及尊重。
三位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涉嫌貪汙被裁定收押,導致民眾對司法公信力產生危機,各界也對於法官有嚴厲的指摘,中華民國法官協會19日表示,雖然部分內容雖與事實不符,但虛心接受批評。
對於繼任之人選,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表示,總統應慎重思考候選人是否對於司法改革的推動有所助益,負有使命感,符合民眾對司法改革的期待。
立委羅淑蕾認為,狠下心來、拋開情感,是擔任司法院長必須有魄力,在隨時都有可能遇到自己的鄉親、長官等的情況,如何處理,才是考驗司法院長的魄力。
民進黨團也提出繼任人選「五不四要」的考量基礎,「五不」是非總統近親(競選團隊、同鄉密友等)、不要政治分贓、不要酬庸及學者、不要涉弊及爭議事件、不要綠卡或楓葉卡。及「四要」:要超越黨派、要提出改革藍圖、要品德學識兼備、要幫助弱勢團體。
修法不容遲疑
中國人權協會李永然理事長表示,《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同時國家為確保裁判品質,盡可能提高法官待遇,其目的就是希望建立公正、廉潔並具有效能的司法體制。
李永然更是對「法官法」的期待更甚,他表示司法院在二十年前便著手推動《法官法》,卻依舊躺在立法院,致使監督與淘汰司法官的機制遲遲無法落實。
他說,以往所發生之貪瀆弊案,多半屬於個別案件,而本次出現司法官「集體收賄」之指控,卻是前所未聞,不僅影響裁判的公正性,也使得司法界面臨空前的窘境。多年來,司法人員最為人所詬病者,便是權力過大較難制衡。
他指出,司法改革不是口號,必須要有「壯士斷腕」的決心以及完善的監督機制。推動《法官法》是目前首要之務,對於不適任之法官、檢察官都該予以淘汰,司法人員是人權的捍衛者,不應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而傷害國家整體利益與形象。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