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象

中國百萬人丟身份證 無法作廢成失主噩夢

【大紀元09月25日訊】打工妹林貝欣、「匪首」林貝欣,這兩個原本不相干的身份因一張2007年丟失的身份證而緊密相連。今年7月16日,當林貝欣被廣州警方抓獲時,她並不知道自己因涉嫌盜竊罪,已經被義烏警方通緝了兩年。

  

據《法制日報》報導,林貝欣11天內輾轉兩地警方,被訊問、被羈押、被移送,驚恐和無助一度佔據著她的整個心靈。直到被無罪釋放,回到陸豐老家,陰影揮之不去,驚恐和不安在心頭時不時泛起。提起這起「烏龍案」,林貝欣說,「在心裏劃出了一道很大的傷口」。

  

有關媒體報導,據推算,全國每年丟失身份證的約在100萬人以上。北京一民警傅陽(化名)說,丟失的身份證無法像掛失的銀行卡一樣自動作廢,它很可能成為一顆不定時炸彈存在於某處,不知何時突然引爆。

「下一個林貝欣」並不遙遠

  

「誰會是下一個林貝欣?」林貝欣的經歷讓丟過身份證的人都變得有點恐慌,生怕哪一天也遭遇被錯抓。

  

這種擔憂並非沒有根據。同在7月,廣州就發生了3起。

  

7月21日,從江蘇來廣州度假的夏飛遭到廣州番禺警方拘留,理由是「今年3月在番禺盜竊作案」。家屬懷疑是夏飛曾丟失過身份證導致警方「抓錯人」。經過一番「折騰」,8月3日,在拘留所裡關了13天後,夏飛終於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後回家。但夏飛的犯罪嫌疑仍舊沒有解除,番禺區公安分局要求,夏飛不得離開廣州,並在今年11月3日、明年2月3日到該分局預審大隊接受調查。

  

7月27日,在中山打工的王成嬌,也因身份證遭竊的歷史,成了「通緝犯」被警方扣押。經立案地安徽固鎮縣警方調查,排除了她的犯罪嫌疑,關押6天後,王成嬌被釋放。安徽警方向王成嬌道歉時解釋說,不僅是因為詐騙嫌疑人盜用了王成嬌的身份證,還因為嫌疑人和她長相很像,在受害人指認時也沒能辨識出來。

  

安徽農民鄭冠群遠沒「林貝欣們」幸運,4年前,鄭冠群就獲知一名被判無期徒刑的毒販冒用自己的身份資料,其間他多次被公安機關搜查、帶走。今年4月,鄭冠群被廣州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好在,公安機關在確認鄭冠群被冒名後,已經將其身份證信息從嫌疑人庫中撤下。

  

還有賈潤根、吳建偉、陳小如……網上一搜索,身份證丟失或被盜引發的「烏龍案」比比皆是,而這還僅僅是見諸報端的案例。

不僅僅需要道歉

  

居民身份證法第一條即開宗明義指出,身份證是為了證明公民身份,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然而「烏龍案」的頻發,似乎與這個初衷漸離漸遠。

  

林貝欣的律師溫小兵表示,網上通緝給公安機關破案帶來極大便利的同時,也容易因為不謹慎、缺乏制約而被濫用,從而對公民權利造成侵害。「在實踐中,有些公安機關存在『抓了再說』的觀念,這是很不嚴謹很不負責的態度。」

  

現在的林貝欣,幾乎不出門,「怕提及身份證,怕別人說三道四」。她始終不明白,身份證沒問題,為何還會出現這樣可怕的誤會?

  

林貝欣目前仍需要等待。這個等待也許很快,也可能很漫長。

  

自8月16日,收到國家賠償受理通知書,義烏警方的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溫小兵律師一直在聯繫,一直沒有回音。

  

問題的焦點在於賠償金額上,也在於是否作出公開道歉。此前,林貝欣拒絕了警方的2000元賠償,隨後向警方提出5萬元的國家賠償,但警方認為賠償金額太高,隨後便杳無音訊。而道歉一事,則在警方口頭道歉之後,也沒了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