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核電安鐱 港府仍交港核自理

【大紀元2011年01月12日訊】香港核電投資公司昨日公佈大亞灣核電事故新的通報機制,由昨日開始,即使是0至1級的非緊急事故,都會主動向外公佈,會在兩個工作天內透過網站向外交代事件評級、摘要和對公眾以及環境的影響等。但有環保組織批評政府仍拒絕成立獨立的核電管理局,未能保障市民安全。

港府與大亞灣核電站,就事故通報機制達成新協議,以往無需即時公佈的0至2級「非緊急事件」,核電公司會在兩個工作天內,透過網頁公佈,包括事件摘要和初步影響評估,並會同步通報保安局及環境局;若事故影響範圍只限於核電站內,核電站亦會在2小時內向香港通報,之後每隔6小時更新報告。其它事件例如核電站附近發生輕微地震、颱風和火警,如果可能引起公眾關注,核電公司亦會按需要作適當公佈。

至於緊急運行事件的通報,「核電站運站事件」在2級或以上,涉及應急響應的事件發佈,須按粵港雙方就大亞灣核電站事故應急合作協議內的既定程序,由兩地政府與應急有關的特定單位,按應急機制作發佈和跟進處理。若事故輻射影響範圍超越核電站,保安局會啟動「大亞灣應變計劃」,指揮及統籌應變行動。

香港核電投資公司指,新安排並非因為舊機制有漏動,而是希望與時並進,釋除公眾疑慮。

環團批港府拒亡羊補牢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對改善措施表示失望,認為特區政府在今次檢討中仍拒絕保障香港市民安全,未成立獨立的核電管理局監管大亞灣的運作。綠色和平指,全球多個國家包括美國、法國、日本、芬蘭、英國,甚至印度等,已先後成立獨立的法定監管機構,負責覆核核電廠事故的報告,以及隨時抽查核電廠的運作。唯特區政府於大亞灣核電廠去年接連發生核事故後,在今次的檢討中依然將核安全的重大問題,完全交托於有利益衝突的港核投資公司,未依國際慣例成立獨立的管理機制。

綠色和平指,基於核安全的考慮,歐洲各國的獨立監管機構甚至有權參與境外興建核電廠的環境評估工作,以保障本地居民的安全,絕對不會依賴核電廠自律。因此,綠色和平對特區政府是次檢討絕不滿意,促請政府盡快成立獨立的核電管理局,承擔保障香港市民安全的責任。

大亞灣核電廠過去半年先後發生2次洩漏輻射事故,由於2宗事故都被評為二級以下,核電公司都沒有即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