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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欠稅欠費 去年追繳144億

【大紀元2011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國家應鼓勵民眾誠實納稅,而非賺取民眾延繳滯納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主任秘書黃賽月表示,欠稅大戶雖為可惡,但如稅捐稽徵處能提早送案,行政執行署可提前作業,壓力小,民眾也不致於繳納龐大的滯納金等稅費。

行政院長吳敦義13日在例行的行政匯報中,聽取法務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現況與展望」報告後表示。對於滯欠大戶要積極執行,有效維護國家債權,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尤其98年修法增訂「禁奢條款」,讓故意拒繳鉅額稅款的欠稅大戶無法脫免繳稅義務。他同時讚許行政執行署的執行成效高。

據行政執行署的業務執行成果,從民國90年由稅捐處移至執行署執行案件共4,726萬件,到去年12月底僅剩360件,黃賽月說,全署721人,每人每月的業務量為4萬件,要查這些名下没有財產的欠稅戶,每位同仁是拼著命在做。

黃賽月舉例說,曾有一位80歲阿嬤,擺攤欠了4年6萬的罰單未繳,阿嬤寫了陳情書給執行署,哭訴兒子每月才給她1,000元生活,她還必須每星期洗腎2-3次,存款剩的20萬被扣去1/3,日子會很難度,黃賽月說,真的很令人不忍,站在老百姓的立場,稅捐處如能盡早移送,不致讓欠稅戶累積龐大的欠款,國家也非要賺滯納金。

黃賽月表示,行政執行署的執行作業只能到明年的3月4日,礙於稅捐稽徵法定訂的期限,她希望立法院下一會期能修法延長5年。

目前全台1,090個單位會將案件移至行政執行署,國稅局的財稅案件約30%、健勞保滯繳佔38%、罰鍰佔20%、其餘為一般性欠稅。對於健保欠費的執行作為,吳院長表示,政府一定還有很多力求精進的空間,千萬不要忘掉人權及人道關懷,這才是實踐社會公義最基本的原則。

法務部表示,自民國90年1月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止,執行繳納金額累計達2,270億6,315萬7,019元,其中99年執行繳納金額為144億 7,744萬725元。此外,99年度終結案件554萬2,053件,較98年增加終結79萬3,317件,也顯現積極清理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