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鑒

林輝:中國古代無錢的「北漂者」住在哪兒?

【大紀元2011年01月20日訊】幾年前,中國大陸出現了一個新詞「北漂一族」。顧名思義,是指那些從其它地方來到北京(「遷移」應是「漂」的第一層含義),在北京生活但卻沒有北京戶口的人群。他們或已經有職業,或正在尋找發展機遇(「未扎根」應是「漂」的第二層含義)。這些人大部份都是青年人,多數人往往具有一定學歷或較高的文化素養、知識技能。當然,他們也沒有固定的住處,沒有穩定的家,有些甚至限於經濟條件,只能租住在狹小、陰暗但卻便宜的地下室中。

不過,最近北京對地下空間的清理和整治,著實讓這些北漂者頭疼。2010年底,住建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並將於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也就是說,北京各區縣此次大舉清理地下室空間,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是「有底氣的」。據悉,此舉有可能導致逾百萬「北漂者」無處寄居。對於這樣的後果,當局是否考慮到了呢?

顯然,從相關部門坦然承認「地下居住者撤離後何去何從沒有配套措施」的言論可知,當局根本就沒有認真的為「北漂者」著想過。

都說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而中國人也在中共日復一日的宣傳中認為中國古代的王朝都是「專制的、沒落的」,然而,事實果真如此嗎?不妨對照一下古代王朝的「北漂者」的居住所在。由於古代王朝都城並不統一,這裡的「北」並不特指北京,姑且視為各個都城的代稱。當然,古代「北漂者」並沒有戶口的限制,他們只是到京城應試或經商等。

由於隋唐時期才開始了科舉制,因此大規模「北漂者」的出現應該從唐朝開始。與現在中國的「大政府、小社會」相比,中國古代王朝則是「小政府、大社會」,很多社會問題都由民間自發解決,朝廷不過問也不干涉。就說唐宋時期那些來自各地或參加考試或經商的「北漂者」吧,很多人由於財力所限,是住不起客店的,那他們住在哪兒呢?寺觀。

當時寺觀的土地是政府劃撥的,建房的資金則是信眾們捐贈的,而維持寺廟正常的運作是靠香火錢的。寺觀的居者僧尼、道士也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同時本著慈悲為懷,向那些住不起客店的「北漂者」和其他貧苦民眾提供廉價的居所。如唐憲宗元和年間,白居易進京趕考,就居住在一個道觀裡,因為那裏的租金非常便宜。

明清時期,寺觀在居住方面的社會保障功能加強。大都市的寺廟通常有幾百、上千間的客房提供給應試的舉子、出門的商旅等「北漂者」以及遭受天災的百姓。除此以外,明清時期還出現了會館。會館是異鄉人在客地建的聚會場所,會館中有客房,是為旅居在外沒有住處的同鄉準備的,租金非常便宜。

此外,對於那些在京城漂了很長時間的人,大可租住私人房屋或者自己置辦房產了。

正是靠著民間提供的廉價居所,古代王朝的「北漂者」才可以在京城順利地參加考試、經商,乃至最終立足等。而更難能可貴的是,無論是寺觀還是會館,都無需房客寫申請,無需登記,無需接受政府的審查;一句話,來去自由。這在今天的北京和其它大城市行得通嗎?

要說古代的這些廉租場所為何在現代無以為繼,還要從當今中共政府說起。要知道,如今的政府是甚麼事都要管,不僅管俗家的事,連出家人的事也要統統管起來。儘管文革中摧毀了不少寺觀,但對於現存的當局可是從沒放鬆管制。寺觀中的僧道有了級別,甚至每月還發工資,當然就不必提供客房給甚麼人:如果聚眾鬧事,誰承擔起這個責任?於是乎,寺觀成為了當局管制下宗教信仰自由的門面。

而那些會館現今則演變成了「駐京辦事處」,當然是為各省市到京活動的官員準備的了,哪裏會考慮到「北漂」的老鄉?況且價格也並不便宜。

就在「北漂一族」為尚能租到地下室等便宜的房子而慶幸時,政府再次舉起了大棒:將北漂者趕出地下室,而且沒有任何的配套措施。如此無情、冷漠的舉措,與上海主持人那句「團成一團,圓潤離開」又有何區別呢?同古代王朝開放的胸襟相比,這樣的政府不才是專制的、沒落的、不為老百姓著想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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