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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縣資源回收競賽 竹南鎮公所奪冠

【大紀元2011年01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推動「垃圾全分類、零廢棄」方案,落實資源回收政策,有效減少垃圾量,積極推動資源回收工作,逐步達成垃圾全回收、零廢棄的目標。

99年度辦理資源回收工作績效考核,考核期程自99年11月11日至99年12月3日考核完畢;經各委員考評結果:第1名竹南鎮公所、第2名苗栗市公所、第3名後龍鎮公所。

竹南鎮公所回收場,分類環境整潔,貯存區設置標示清楚,場所通風無異味產生,生態池景觀利用各類廢棄物整建而成,充分發揮資源再利用理念。

苗栗市公所維新里資源回收場,廢日光燈管回收器皿,利用燈管空盒架高、固定作回收之用,另該里長以無私精神捐贈土地,建造資源回收貯存場,將該貯存場用各類廢棄物再利用的巧思,布置的美輪美奐,以提供環教學之用。

苗栗縣環保局長劉伯舒表示:資源回收率已達36.3%,希望能打造健康、環保綠化、福利及人文的山城,本縣成績較落後之鄉鎮有三灣鄉、獅潭鄉、大湖鄉等,期望於100年更加努力於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工作的推動,更希望於100年燈會期間讓參觀燈會遊客,能有一個〝舒適、乾淨〞的環境,讓大家留下一個美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