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吐為快

王玲:六四–囚禁家中

【大紀元2011年11月19日訊】「空氣在顫抖,彷彿天空在燃燒」。

6月4日,人神顫慄!

2011年6月4日,我理所當然的被囚禁在家中,不能按時去治療,去買菜,去辦事,去會友。今天是週六,是法定朋友聚會的日子,我不能出家門!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派出所的土匪片警張成文就帶領它的精兵強將守在我的門前,我不能出門!

這,已經不知是在我出獄後第多少次了。我曾一言不發忍耐著,我曾強壓怒火忍受著,我曾試圖與它理論,我曾被它撲倒在地上,我曾倒在地上向110求救,我曾向110督察呼喊,我曾請求先給我治傷。

但是,我得到的是:(基本是2011年9月1日開甚麼五博會為例)被搶走手機,被在地上拖回到樓門前,扔在剛下過雨的地上,被拖斷了涼鞋,拖破衣裳,被擰上警車,關押在派出所,被關押在居委會(書記主任特意騰出的屋子裡),關押5至15天不等,沒有手續。身上的傷口血淋淋的,手腫的那麼厚,那麼多倒班兒看押我的警察都看見了,也答應帶我去看,但是讓我等著,直到幾天後傷口結成痂,青紫退卻,才放我走,才說:看去吧。這是不能讓我在第一時間去看傷的,幾天後的診斷,是不會被作為證據的,而且留下內傷。非但如此,我還得到一張《襲警》處分通知書,我說:明明是被片警3個壯年男人打了,是無緣無故打了,有傷在身,有衣服和鞋的破損的新碴兒,有那麼一片小區群眾在場,更有至少三個攝像高懸頭上,在不同的角度。我是57歲的老太太,怎麼又變成了我「襲警」了?姓謝的警察說:「對」。我曾要求警方查看錄像,公正辦案,那三個攝像頭不能都壞了吧?

此事曾上報今年的北京兩會,及公安各部門。並且就在兩會接待大廳裡,遞交材料時(2011年月19日),我再次被特意趕來的片警張成文打倒,連罵帶打。公安局市領導,區領導,人大秘書處的接待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許多部門的領導,及眾多的上訪群眾都看見了,是一位領導和上訪的群眾把我扶起來的。

2011年2月24日下午,太陽宮派出所來了兩位所長找我談話。剛落座,片警張成文即衝進我家,我還以為是兩位所長來說和以前它違法欺辱我的事呢,即恭敬的給他倒茶,只願今後我不再受他欺辱。而張成文卻說:「別來這套,我今天是帶著錄音機來的,我要和王玲死磕,我今天必須拿到我沒打你的證據,誰說也不行」。兩位所長倒是極力勸解,那也不成,說甚麼都不成。最後我的家裏人只好過來說;「唉,得,我證明,我證明你沒打她,您看這麼說行嗎?,,,,」

持久劇烈的疼痛,久治不癒,我專門請教了大醫院資深大夫,才知原因:那麼多年的積勞成疾,著急生氣,再加上被動的,強力的,突然的,猛烈的推拉拖拽踢打,筋絡扭傷肌肉拉傷再錯位長上,肌肉肌嚴重的紊亂,但外表卻看不出來。得把不該長在一起的筋絡分開再理順。治療的過程中會更加疼痛,反覆。就像錯位長上的骨頭,要把它重新楞敲斷,再抻開,再重新對上,再養好。為甚麼運動員比賽前必須先要活動開了呢?電線太多的紐在一起會著火呢?

我30年的工齡,03年強拆時我的全部拆遷款是九萬九(好地段),並且這個數字始終保持第一。再沒人低過這數字,為此我很欣慰。我很窩囊的一個人,從來「第一」不了,這是我第一次得「第一」,並且估計不會被人奪走。

有許多維權人士慘遭不測 ,我又何嚐不是?小監獄裡的酷刑虐待,大監獄陽光下的罪惡,我都提供不了錄像之類的證據,但是,下民易虐,上蒼難欺。

北京維權人士王玲

2011年6月4日星期六 被囚禁於朝陽芍葯居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