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

違反勞工法 中餐館賠罰逾18萬美元

【大紀元2011年1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畢儒宗波士頓報導)麻州檢察長辦公室近日宣布,兩家中餐館的多名負責人因為違反麻州勞工法,被命令支付52,000美元的拖欠薪資及129,000美元的罰款。他們不僅沒有支付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違法童工法規,並對抱怨的員工進行報復。

據了解,之前位於Raynham鎮的「大中國自助餐」(Grand China Buffet)的負責人游雪英(Xue Ying You,皆為譯名)及經理卡西迪‧盧(Casidy Lu)被控沒有支付員工最低工資、同時沒有提供薪資單、讓童工超時工作及沒有提供檢察長辦公室員工資料。

此外,Somerset鎮的紐約中國自助餐(New York Chinese Buffett)的負責人張治豪(Zhi Hao Zhang)、財務人員盧愛易(Ai Yi Lu)及經理盧明快(Ming Kuai Lu)被控刻意不支付員工最低工資、刻意報復一名抱怨的員工及沒有提供檢察長辦公室員工資料。

「麻州職場安全及健康聯合會」(MassCOSH)、「大波士頓地區法律服務」(Greater Boston Legal Services)及「工作正義」(Justice at Work)聯合向檢察長辦公室提出檢舉。檢察長的職場公平部門在接獲報案後,於2010年8月開始進行調查。

調查人員發現,這兩家餐館的員工每週工作六天逾70個小時,而且薪資遠低於麻州法律規定的每小時8美元,而且員工甚至有時領不到工資。此外,一名年齡不到16歲的女性員工,在超時工作了九個多月,竟然沒有領到一分錢。員工們還告訴調查人員,他們經常沒有獲得用餐休息時間。

調查人員還發現,員工們大約每個月會收到一次以現金支付的工資,但必須持續向管理人員追討薪水。一些挺身維護自身權益的員工則被報復及處罰。其中一名員工因為拒絕簽署一份違法的同意書而被解僱。這份同意書中讓餐館老闆能夠每個月向每名員工扣薪1,000美元以支付三餐、住房及交通費用。另一名員工抱怨沒有領到最低工資後被開除。這些員工的薪資幾乎是法定最低工資的一半。

這些員工還得住在由餐館老闆提供的擁擠宿舍內,4個人擠在一間房間內,13個人擠在一間房屋內。而且他們沒有進出的自由。

檢察長辦公室呼籲,認為自己權益被侵犯的麻州民眾請即刻與檢察長辦公室的617.727.3465熱線電話聯繫,或與州政府聯合監督小組的熱線877.965.2267聯繫。

所有報案人的身份將被保密。關於麻州勞工權益的多語種資訊可以在下面網站找到www.massworkright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