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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友疑遭毆死 法院判決不受理

【大紀元2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姜姓街友被控因不滿吳姓街友將他人施捨的宵夜吃完,將吳某毆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姜嫌僅構成傷害罪嫌,吳某之死與他無關,且家屬沒有提告,今天判決公訴不受理。

判決指出,姜、吳以資源回收維生,平日住在台北市林森北路與市民大道的地下道裡。民國99年1月16日晚間,1名老街友送酒菜到地下道內,供姜、吳及另1名陳姓街友食用。

判決表示,姜、吳隨後因分配宵夜不均發生口角,陳姓街友見狀離開,姜嫌於17日凌晨3時許摑了吳某巴掌,並持一旁的塑膠耶誕樹狂打吳某頭部後,2人各自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睡覺,但吳姓街友一睡不起。

檢方偵辦後,依傷害致死罪將姜姓街友起訴,但台北地院審理後,發現吳姓街友生前就有心臟病、癲癇等疾病,他的死因與被毆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姜姓街友僅構成傷害罪嫌。

判決指出,由於傷害罪屬告訴乃論罪,吳姓街友的妻子及母親並未提出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