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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刑務所演武場 修復再利用待整頓

【大紀元2011年0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2006年遭祝融摧毀的台中刑務所演武場,2010年在主體與附屬建築修復完成,風光啟用後,日前卻傳出刑務所演武場遭閒置,成了蚊子館,每天還動用大批警力輪流看守。重金修復的刑務所明顯需要文化局與警察局釐清相關權責,研擬妥善辦法再利用。

台中刑務所演武場是台中市僅存的日治時期的武道管建築,建造於1937年,是當時司獄官習武所。政府遷台後,轉為台中監獄,2004年由文化局正式登錄為歷史建築。

之後修復工程在成功爭取文建會3,500萬經費後展開,2010年主體與附屬建築修復完成,風光啟用後,文化局隨即將建物轉交給台中市警局管轄,作為警察訓練場所使用,近日卻被議員踢爆,演武場已成蚊子館,每天要動用警力輪流看守,風光修復的刑務所。如今每天有警衛站崗,市民想要參觀,卻常吃閉門羹。

市議員黃國書表示,花了3,500萬修復的歷史建築,就快變成蚊子館了。被文化局移交市警局根本是糟蹋是再浪費人力。黃國書說,為了保護這棟建築,每天動用超過20位警力輪班留守,員警就怕有所閃失,壓力真大。

他說,好不容易爭取修復的建築,文化局卻不思索如何再利用,反轉給警局當作訓練場所,這根本與實際需求不符合。他建議將演武場歸文化局管轄,並妥善規劃再利用工程。

針對刑務所演武場歷史建築的管理問題,台中市惠來遺址保護協會理事長劉曜華表示,文化局是歷史建築的地方專業主管機關,修復後移交給非文化資產機關,難道文化局只是個「工程修復單位」,這樣做顯然漠視文化資產的教育與活化宣傳。

協會建議,歷史建築應納入周遭台中監獄廳舍,與台中市政府州廳群落相互連結,不然現在被四周被荒廢的獄政廳舍,讓居民覺得美中不足。而文化資產保護責任問題,文化局更應負起管理權責。

警察局回應有關演武場閒置問題表示,演武場目前由第一、三分局依規劃,編排逮捕術課程施訓約14天,每梯次約30-40人,並無閒置成為蚊子館。

至於所謂演武場警戒,造成民眾常吃閉門羹,市警局表示,主場館場內是員警訓練場所,為免影響教學品質,暫不開放參觀。至於是否全面開放參觀及經管,將與文化局再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