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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被球砸傷 體育老師遭訴

【大紀元6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台北市1名蔡姓體育老師被控體育課時管理疏失,導致林姓女學生遭同學打排球擊中後頸部,嚴重挫扭傷。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將體育老師起訴。

檢方指出,蔡姓體育老師於民國98年3月30日下午上體育課時,將學生分2組進行籃球分組測驗,本應坐在地上等候的徐姓女學生,卻與另2名學生在距離等候測驗學生群約2至3公尺處打排球。

檢方表示,蔡姓體育老師目睹卻未予制止,數分鐘後,坐在地上等候測驗的林姓女學生,遭徐姓女學生用力打出的排球擊中後頸部、頸椎關節,當場腦震盪及頸椎嚴重扭傷。林女須戴頸圈固定脖子,每週均須至醫院復健治療。林女家屬提告。

蔡姓體育老師在偵訊時,坦承有看到徐女等人打排球,而未予制止,辯稱徐女在另外半邊的籃球場打排球,距離等候學生間有一段距離,無法預見排球會擊中坐在地上等候的林女。

檢方表示,教師法明文規定教師有防止學生的身體或生命於教育活動中遭受侵害,並防止危險發生等義務,蔡姓體育老師當時可藉由言語或哨聲等方式,適時提醒徐女停止打排球,防止學生遭排球擊中。

檢方認定,蔡姓體育老師已違反教師保護義務,有管理疏失,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考量過失程度尚屬輕微,建請法院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