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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停工訴願 台經部近日內裁定

【大紀元6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日電)雲林縣政府要求南亞海豐總廠5個廠停工,南亞上周先向經濟部申請停止執行,經濟部訴願委員會今天開會未做出結論,但因事關重大,將在近日內裁定。

對於雲林縣政府停工處分,南亞公司已於上周向經濟部提出訴願,依據規定,經濟部必須在3個月內,即9月中旬以前做出裁定。

麥寮六輕於5月12日發生大火,雲林縣政府勘災後勒令台塑氯乙烯廠、南亞海豐廠區內5座工廠限期停工,雲林縣政府認為這起工安意外,南亞有義務把工安事件始末釐清。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上周收到南亞申請暫停執行書面申請後,即要求南亞人員到會說明,並於今天召開會議,包括雲林縣長蘇治芬與南亞總經理吳嘉昭均率隊出席會議,闡述各自立場,會議從上午10時一直進行到下午2時多才結束。

蘇治芬在會中表示,台塑麥寮工安事件發生後,對當地居民影響太大,南亞海豐總廠5個廠都有關係,因此做出5個廠全部停工處分。

六輕大火係由來自南亞海豐廠區異壬醇廠一條供料管線洩露所引發。南亞希望只停異壬醇廠,讓海豐廠區其他與六輕大火無關的4個廠可以復工,而且南亞認為,海豐廠區5個廠全部停工對南亞營運影響太大,因此依據訴願法第93條第2項規定,上周向經濟部提出申請,要求雲林縣政府暫時停止停工處分。

經濟部訴願委員會總共有13位委員,除主委游瑞德外,委員包括2名經濟部官員及另10位具有理工與法學背景的專家學者。

對於南亞與雲林縣政府的說法,學者專家在今天討論後認為還有一些法律問題有待釐清,而雙方陳述的事實也有待進一步調查,訴願委員會今天沒有做成任何決議。

對於南亞公司上周提出暫停執行停工處分,經濟部官員說,由於停工處分事關重大,會盡速在近日內做出裁決,至於南亞提出訴願,要求撤銷雲林縣政府的停工處分,依據規定,最晚必須在3個月內做出決定,因此9月中旬以前是否撤銷雲林縣政府的停工處分,就會有具體答案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