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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尼爾湖飲用水紛爭影響亞城信貸評級

【大紀元2011年06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淮美國亞特蘭大綜合報導) 上週,信用評級機構惠譽國際評級 (Fitch Ratings)發表的一份報告警告說,如果聯邦上訴法院的裁決不利於喬州從藍尼爾湖獲得飲用水,該機構可能對亞特蘭大都市區各地方政府信貸分數降級。

2009年聯邦法官麥努森 (Paul Magnuson) 在喬治亞州、阿拉巴馬州與佛羅里達州因爭用藍尼爾湖水的訴訟中,判定大亞特蘭大地區使用藍尼爾湖湖水不合法,並給三州三年的時間達成用水協議。喬州為此案邊與另兩州協議 ,一邊上訴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規定的最後期限2012年即將在即,三州還未達成用水協議,受理上訴的專家組正在審查並將在近期做出裁決。 裁決結果將對喬州經濟所產生生死攸關的影響。

如果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不利於喬州,惠譽機構將給予亞特蘭大都市區各地方政府較低的信貸評級,那些政府為基礎設施項目和其他需要借錢將支付更多利息和費用。這些費用將意味著要削減公共服務或增加稅收和水費。谷內郡的金融服務主管瑪麗亞 . 伍茲說: 「任何時候評級機構做信用評級時都要求提供水戰的最新狀況。」 她說,「較低的信貸評級將意味著喬州將面臨更高的借貸成本。」

該上訴案於3月9日在亞特蘭大第十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過庭,代表喬州的律師沃克斯曼 (Seth Waxman)申訴說,國會當初在藍尼爾湖興建水庫 ,供應亞城用水原本就是該水庫的功能之一, 並建議上訴法院法官找出當年文件證實。沃克斯曼並指出麥努森法官低估了亞特蘭大缺水對喬州經濟所產生的影響,因為將加重企業負擔,也使亞城當地失去對企業的吸引力,因而造成巨大的經濟打擊。代表喬州谷內郡的律師德羅茨(William Droze)則表示,麥努森法官的判決將使谷內郡損失530億美元的經濟效益與30萬份工作 。

佛州與阿州的律師則辯稱建造的原始目的是為了防洪、水利,並沒有打算把其作為大亞特蘭大都會區的主要供水來源。

藍尼爾湖(Lake Lanier)的用水紛爭已持續數十年且牽連甚廣,至今花費的律師費也已達到數百萬美元。喬治亞州聲稱該湖長期以來都是大亞特蘭大地區的飲用水源,且在60年前該儲水湖與水壩興建時就已清楚的得到立法當局與國會的許可。佛州與阿州位於該湖下游,需水量提供當地發電與保護瀕臨絕種的生物。聯邦法官麥努森 贊同佛州與阿州的論點,即藍尼爾湖建造的原始目的是為了防洪、水利,並沒有打算把其作為大亞特蘭大都會區的主要供水來源。並於2009年七月判決大亞特蘭大地區使用藍尼爾湖湖水不合法。並給三州三年的時間達成用水協議,或取得國會的裁決,否則三年後( 2012年) 法院將把用水規則返還到20世紀70年代中 期的水平,這意味著喬州只能汲取極少量的湖水。

去年秋天,一家投資者和環保機構的非盈利組織賽利斯 (CERES)發表了一份報告警告說,水資源短缺構成了喬州「潛在財政風險」。今年五月,本組織寫了一封信,要求州長迪爾撥出百分之二十儲備金以備水荒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