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超載釀災 房客判刑
【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台北市楊姓男子在租屋內,因使用多條電源延長線插用電視、火鍋等電器,導致電線短路引發火勢,造成2名房客死亡。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個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民國98年9月間,楊姓男子在台北市中山北路附近租地下室分居套房。楊男在1條電源延長線上連接數條延長線,插用電視、電風扇、火鍋等電器。某天晚上發生電路過載而跳電,但楊仍未檢查跳電原因。
隔日凌晨,延長線不慎短路走火,火勢延燒房內電器、裝潢等物品,熱氣與濃煙竄入其他套房內,導致4名房客因逃避不及,吸入過多熱氣,引發一氧化碳中毒,其中1對母女送醫不治。
法院審理期間,楊坦承犯行。法官審酌被告犯後態度良好,但未能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依過失致死罪判刑8月。全案可上訴。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