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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認識黑道嚇人 不算恐嚇

【大紀元9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2日電)台北市鄭姓男子與孫姓女子發生糾紛時,大吼「當我不認識黑道大哥」等語,檢察官依恐嚇罪起訴鄭男;但台北地院日前審理認為鄭男所言僅表達不滿,不算恐嚇,判決無罪。

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台北市43歲鄭姓男子與李姓韓籍商人合夥投資工廠,去年1月間,鄭男發現對方的孫姓女助理未經同意,於上班時間擅自離開辦公室,竟對孫女大吼「當我不認識黑道大哥」等語。

孫女認為自己遭受恐嚇,對方暗示要找黑道大哥傷害她,控告鄭男恐嚇,檢察官認為鄭男所言確實已使孫女心生畏懼,依恐嚇罪將他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鄭男僅是對孫女擅自離開辦公室的事實表達不滿,且事後也沒有委託任何人加害孫女,不算是恐嚇,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